2015年寧夏國家和地方教師特設崗位招聘2000人考試公告
為了滿足我區(qū)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對教師的需要,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文件精神,按照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政策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rdquo;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原則。
(二)堅持編制內招聘原則。各市、縣(區(qū))必須確保在核定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招聘特崗教師。招聘的特崗教師服務期為3年,服務期內納入當?shù)亟處熽犖楣芾怼?/p>
(三)堅持“定縣、定校、定崗”與鼓勵引導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就業(yè)相結合的原則。招聘的特崗教師安排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不得隨意調整。
(四)堅持有報必查、有錯必糾的原則。把資格審查貫穿于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全過程,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特崗教師招聘資格。
(五)實施陽光操作,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過程參與和監(jiān)督。
二、招聘及崗位
2015年我區(qū)計劃在興慶區(qū)等20個市、縣(區(qū))和寧東管委會共招聘特崗教師2000名,其中,國家“特崗計劃”1800名,地方“特崗計劃”200名,招聘的具體崗位詳見附表一、二、三、四。
三、基本對象和條件
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招聘崗位要求等有關規(guī)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志愿服務農村義務教育,服從組織安排。
(一)國家“特崗計劃”
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初中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小學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專科畢業(yè)生。往屆生須具備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
(二)地方“特崗計劃”
1、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師范類??迫藛T(小學教師)基本條件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寧夏戶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師范類??飘厴I(yè)生。
2、定向招聘支教人員(小學教師)基本條件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寧夏戶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在寧夏參加過支教并于2015年4月20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類人員。一是參加過“三支一扶”中支教人員(含展期服務人員);二是寧人發(fā)[2005]120號文件批復的人員;三是志愿服務山區(qū)八縣及紅寺堡開發(fā)區(qū)支教的高校畢業(yè)生。
3、定向招聘聘用人員(小學教師)基本條件
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取得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寧夏戶籍,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2010年12月31日在公辦學校在崗任教,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在設崗市、縣(區(qū))公辦學校連續(xù)任教三年;
(2)2010年12月31日前在設崗市、縣(區(qū))公辦學校累計任教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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