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江陰市公辦幼兒園編外招聘100人公告(2)
六、錄取與管理
1、對公示無異議者,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參照《勞動合同法》,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自主擇業(yè)。
2、編外用工人員年收入按澄教發(fā)〔2013〕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3、編外用工按《勞動合同法》管理。具體工作崗位由各鎮(zhèn)(街道)及相關幼兒園統(tǒng)籌安排。
七、特別提示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成績公告、相關通知等均將在江陰教育網(wǎng)(www.jyjy.net.cn)和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www.jyhrss.com)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試招聘單位不指定復習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6862419、86862417(市教育局)
舉報電話:86860220(市監(jiān)察局)、86860423(市人社局)、86862209(市教育局監(jiān)察室)
附件3、
報名提供材料要求
1、報名表(附件2,須從網(wǎng)上下載并打印,更改無效;貼好一張1寸正面免冠近照);
2、學歷證書或應屆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
3、教師資格證書(已取得者提供;尚未取得但2015年已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機構出具的“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正在受理過程中”或“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正在辦理過程中”的書面證明);
4、普通話等級證書;
5、戶籍證明材料(江陰市戶籍考生提供戶口簿,江陰生源地考生提供戶籍地派出所證明);
6、在有效期內(nèi)的第二代身份證;
注: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機關非江蘇省域內(nèi)認定機關且認定時未在相應地區(qū)就讀或就業(yè)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機關出具的證書確認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上述有關證書、證件等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有關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
附件2: 報名序號:
報 名 表
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照 片 | |||||||||||||||||||||
學歷 | 報考崗位代碼 | |||||||||||||||||||||||
是否具有 幼兒園教師資格 |
普通話等級 | |||||||||||||||||||||||
教師資格 認定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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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派出所 | ||||||||||||||||||||||||
身份證號碼 | ||||||||||||||||||||||||
聯(lián)系電話 | ||||||||||||||||||||||||
主要學習、工作簡歷(從初中填起)[注意:請如實填寫各段經(jīng)歷起止年月、在何單位學習(或任何工作),每段經(jīng)歷時間須前后銜接]: | ||||||||||||||||||||||||
本人已知曉本次招聘幼兒園編外用工人員的相關規(guī)定,現(xiàn)提出應聘申請,并承諾將遵守編外用工的相關規(guī)定和合同約定。 本人承諾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是真實、有效的。 本人簽名: 日 期: |
初審: 審核人簽名: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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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審: 審核人簽名: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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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崗位簡介表 | |||||||
崗位代碼 | 崗位名稱 | 專業(yè)及學歷要求 | 教師資格要求 | 普通話等級 | 其他要求 | 招聘人數(shù) | 備注 |
101 | 幼兒園教學崗位編外用工 | 學前教育大專及以上 | 幼兒園教師資格 | 二級甲等及以上 | 97 | ||
102 | 幼兒園教學崗位編外用工(男) | 學前教育大專及以上 | 幼兒園教師資格 | 二級甲等及以上 | 限男性 | 3 | 報名時不定向單位,入圍雙選后與“101”崗位入圍者共同進行雙選 |
合 計 | 100 |
江陰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