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考面試公告:長江航運公安局考錄公務員面試確認與郵寄
(五)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或在職)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的復印件:
1.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復印件(在考錄專題網(wǎng)站下載,表格上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如確因學校放假原因無法蓋章可用就業(yè)推薦表暫時替代,在面試結束后7天內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提供符合要求的報名推薦表,逾期不提供,視為自動放棄。
2.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3.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4.“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此類人員須同時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
(七)郵寄材料審查所涉及的相關材料樣式可參考附件2。
三、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我們將依據(jù)考生郵寄的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對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將進入我局2016年度公務員招考面試名單。凡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并按規(guī)定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二)在體能測評和面試前我局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現(xiàn)場查驗核對提供的材料,屆時請考生攜帶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三)我局2016年度公務員錄用的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面試、體檢等工作擬于2月22日至29日集中在武漢進行。面試公告擬于2月5日前在考錄專題網(wǎng)站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qū)黃陂街10號長江航運公安局政治部組織人事處收,郵編:430021。務必在信封上注明“公務員面試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聯(lián)系電話:027-82763405。
工作QQ群:203492591(申請加入時請實名認證)。
長江航運公安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