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考面試公告:致公黨中央機關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2016-01-20 08:45 | 國家公務員局 | 責編: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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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項
(一)請各位考生見公告后,務必于2016年2月1日前與我單位電話聯(lián)系確認。面試考生個人放棄面試資格的,應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我單位,并提交書面聲明。
請于2月25日上午8:00前到致公黨中央機關人事處(辦公樓215室)報到,8:30未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二)考生對提供的證件、資料等有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fā)現(xiàn)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三)考生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進入候考室和考場,面試后應立即離開考場,嚴禁泄露試題信息。
(四)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費用。
(五)致公黨中央辦公廳人事處負責此次面試的各項準備工作。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任浩(010)51550925 劉治軍 (010)51550835 武聰(010)51550836
特此公告。
致公黨中央辦公廳
二○一六年一月 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