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公考面試公告:環(huán)境保護部面試公告
2016-02-03 10:38 | 國家公務員局 | 責編: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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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從高到低的順序,以錄用計劃1:1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某職位面試人數(shù)與招錄計劃數(shù)比例低于3:1,考生面試成績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四)報考環(huán)境保護部政策法規(guī)司的考生面試當天公布成績和進入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報考其他單位的考生可于面試結束兩日后到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wǎng)站查詢本人成績,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考生,在招考過程中弄虛作假和舞弊的考生,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考錄資格,通報所在單位,并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附件:
環(huán)境保護部行政體制與人事司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