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省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務中心誠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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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廣東省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務中心誠聘10人公告
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潮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和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潮州市紀委屬下事業(yè)單位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務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職位10個 (詳見《2016年潮州市紀委屬下潮州市廉政教育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具體專業(yè)和其他條件與各個招聘職位相對應)。
三、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紀檢監(jiān)察事業(yè);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報考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5年3月1日后出生人員。
7.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須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guī)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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