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面試公告
根據(jù)工作安排,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即將組織實施2016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工作人員)面試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面試公告
一、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
市級機關和市法院系統(tǒng)、市檢察院系統(tǒng)6月4日至6月5日;
區(qū)縣機關和垂直管理機關6月18日至6月19日。
具體的時間、地點由招考單位負責通知。
面試形式為結(jié)構(gòu)化面談,及格線為60分,達不到及格線的不予錄用。
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繳費網(wǎng)址或直接到所報考單位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及是否進入面試。
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為5月11日至5月19日,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按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地點,攜帶相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招考職位要求進行體能測評的,與資格復審同步進行。體能測評不合格及未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不能進入面試。
三、繳納面試考務費
繳納面試考務費時間為5月31日8:00至6月3日16:00。
通過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請登錄報名繳費網(wǎng)址繳納面試考務費45元、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注:參加6月4日、5日和參加6月18日、19日面試的報考人員均須在上述時間繳費,逾期不能繳費。)已辦理減免考試考務費用的低保、特困報考人員不需要繳納面試考務費,可直接下載打印《面試準考證》。
四、心理素質(zhì)測評
招錄機關如需對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進行心理素質(zhì)測評,報考人員需按規(guī)定參加。心理素質(zhì)測評結(jié)果不計入面試成績,僅供參考。具體時間、地點及繳費方式由招錄單位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心理素質(zhì)測評,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五、注意事項
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須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面試和心理素質(zhì)測評,未攜帶規(guī)定證件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階段各項考試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結(jié)束7日后,登錄報名繳費網(wǎng)址,填寫用戶名、密碼查詢面試成績(此功能在查詢面試成績階段方可使用)或到本人所報考單位查詢面試成績及是否進入體檢。
考務咨詢電話:12333
網(wǎng)站咨詢電話:23314295
政策咨詢電話:83609410、83606214
監(jiān)督電話:23030853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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