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師范大學招聘非事業(yè)編制教師崗工作人員33名公告
2016年新疆師范大學招聘非事業(yè)編制教師崗工作人員33名公告已經公布,報名時間: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3日(周末不休息),上午:10:00至13:00 (北京時間)下午:15:30至18:30(北京時間),逾期不予辦理。具體公告內容如下。
2016年新疆師范大學招聘非事業(yè)編制教師崗工作人員33名公告
根據(jù)我校2016年預科教育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事業(yè)編制(勞務派遣方式)教師崗工作人員33名,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凡符合崗位條件者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崗位
(詳見附表1)
三、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四、招聘監(jiān)督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新疆師范大學紀檢委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五、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guī);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身體健康,能承擔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崗位學歷學位要求。教學崗原則上要求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工作滿5年且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應聘人員,學歷可適當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3.現(xiàn)役軍人;
4.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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