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昌市公安局機動(處突)警務輔助人員招聘720人公告(2)
三、招聘程序
機動(處突)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實行統(tǒng)一報名、統(tǒng)一聘用的辦法,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現(xiàn)場預錄、體能測試、政治審查、體檢、聘用、培訓的程序進行。
(一)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及預錄
1.報名時間
2016年8月25日、8月26日上午9:00-下午5:00(工作時間)
2.報名方式
(1)現(xiàn)場報名:由市公安局各分局現(xiàn)場受理考生報名;
(2)報名地址: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南昌市東湖區(qū)子固路78號一樓)。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
(4)其他須提供的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
4.預錄
資格審查合格者,由市公安局各分局現(xiàn)場預先錄用。
5.后續(xù)事項
請關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hrss.nc.gov.cn)或南昌人才招聘網(wǎng)(www.ncrczpw.com)。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的項目、標準由市公安局各分局提出意見并組織實施。
(三)政治審查
參照公務員招錄政審標準,由市公安局各分局對擬聘用人員及其家庭主要成員是否參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是否有違法違紀情況以及是否有精神病史等進行審查。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對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醫(yī)院參加健康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機構復檢,并提供復檢結果報告。
(五)聘用
報名、資格審查、預錄、體能測試、政審、體檢工作結束后,根據(jù)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按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實行勞動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二年一簽,試用期2個月)。
(六)培訓
對擬聘用的機動(處突)警務輔助人員從思想素質、紀律作風、法律法規(guī)、公安知識、安全防護、禮節(jié)禮儀、保密安全、隊列動作和內(nèi)務衛(wèi)生等方面,開展針對性的封閉式崗前培訓。具體培訓計劃由市公安局各分局負責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