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張家口市蔚縣教育局選聘高中教師公告
依據(jù)《張家口市振興高中教育大綱》、《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fā)【2011】9號),經(jīng)縣政府研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蔚縣面向社會公開選聘高中教師17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張家口市蔚縣教育局選聘高中教師公告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洌?ldquo;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資格準入、公開選聘”的辦法,公開選聘。
二、選聘條件及范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要求35周歲(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政治素質(zhì)高,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身體健康,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yè)生。
3、受聘者必須具有教師資格證。
三、選聘崗位及人數(shù)
根據(jù)兩所普通高中及縣職教中心教師編制及短缺情況,確定選聘學科及崗位數(shù),共計選聘17人。其中蔚縣一中選聘13人(語文1人、數(shù)學1人、英語4人、物理1人、生物3人、體育1人、音樂1人、文綜1人,注:文綜指政治、歷史、地理三科);西合營中學選聘2人(語文1人、音樂1人);職教中心選聘2人(汽車維修1人、物理1人)。各選聘單位的崗位、人數(shù)、條件等詳見《蔚縣2016年公開選聘高中教師崗位條件表》
四、選聘程序及辦法
1、選聘崗位信息公布
將選聘信息在蔚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c∥www.zjkyx.gov.cn/、蔚縣教育局公示欄、蔚縣第一中學公示欄、西合營中學公示欄和蔚縣職教中心公示欄公布。
2、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考試報名一律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當場確定所報崗位,一人只限申報一個崗位。
報名地點:蔚縣教育局人事股。
報名時間:2017年1月 3 日至2017年1月 6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符合選聘條件的高校畢業(yè)生持個人簡歷、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就業(yè)報到證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相關證明材料。
報名時交本人近期正面小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6張,照片背面務必注明考生姓名,報名考務費100元。
3、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由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公安局共同進行資格復審,應聘者所提供的相關證件必須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其報名資格。
4、面試
面試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答辯;第二部分為試講。
答辯采用結(jié)構(gòu)化方式,重點測試考生的基本素養(yǎng)、舉止行為、語音表達能力、思維反應狀況等方面的能力。答辯由蔚縣第一中學、西合營中學和蔚縣職教中心富有教育教學管理經(jīng)驗的教師和領導組成評委組。答辯時,由參加面試的人員抽簽決定次序,按百分制量化計分,評委當場打分、亮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得出平均分為應試者的答辯成績。
試講分組進行考核。試講由蔚縣第一中學、西合營中學和蔚縣職教中心選聘若干名(不少于7人)具有中高級職稱的教師組成評委組。試講環(huán)節(jié)通過說課的形式進行,說課內(nèi)容為高中課程相應科目,主要從教材分析、教法設計、教學流程和板書設計等環(huán)節(jié)考察。試講時,由參加試講的人員抽簽決定次序,按百分制量化計分,評委當場打分、亮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得出平均分為應試者的試講成績。
面試結(jié)束后,按答辯成績占30%,試講成績占70%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以試講成績高者優(yōu)先;如成績?nèi)韵嗤?,以所學專業(yè)與所報崗位相同者優(yōu)先;上述條件仍然相同的,以學歷高者優(yōu)先。
五、體檢
對參加面試的人員依據(jù)面試成績分學科排名按與選聘人數(shù)1:1的比例進入體檢,體檢參照《河北省教師體檢標準》,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地點由縣教育局指定。
六、確定擬選聘人選
按照面試總成績分學科,由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擬選聘人員名單。
七、公示
將擬選聘人員名單在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教育局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填寫《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并與用人單位簽定《河北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務期限5年),辦理相關手續(xù),選聘教師納入事業(yè)編制列入財政開支。
特別提醒:凡報名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選聘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選聘條件,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選聘資格。
在選聘期間,報名人員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的要及時通知教育局人事股。
二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