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龍江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2017年黑龍江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
1.請報考人員務必下載附件《報考指南》,了解本次招考詳細政策。
2.本年度我省艱苦邊遠地區(qū)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單位)公務員錄用考試與公檢法系統(tǒng)公務員錄用考試及省直和市(地)直屬機關(單位)公務員錄用考試,采取同步報名、同步考試的方式進行,請報考人員慎重選擇考試類別,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類考試中一個部門(單位)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3.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在考試錄用各個環(huán)節(jié),凡存在弄虛作假、違紀作弊,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及考試秩序,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無正當理由放棄相應考試資格,不依法執(zhí)行回避規(guī)定,及其他不誠信行為的,除取消考試資格和錄用資格外,一律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作為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并按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嚴肅處理。
4.報考人員需時刻關注網絡發(fā)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訊暢通,若更換聯(lián)系方式應及時與招錄單位溝通,因個人原因導致招錄單位無法聯(lián)系到報考人員造成錯過考試任何環(huán)節(jié)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5.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對報名結果進行匯總分析,根據(jù)實際報名情況,對個別職位在筆試前先行現(xiàn)場資格確認,并可根據(jù)確認結果提出個別職位報名調整意見。
6.對報考同一職位的報考人數(shù)與招考計劃數(shù)未達到5:1比例的,原則上縮減、取消或合并該職位的錄用計劃。特殊情況,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調整。報考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選擇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7.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在網上報名成功后先行繳費,其后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網上另行公布),憑縣(市、區(qū))級民政部門或扶貧辦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證金證明(原件)、低保證(復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退費事宜。
8.本公告中關于年齡、經歷等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9日(含當日)。
9.政策咨詢電話:0451-12333;
繳費咨詢電話:4001-5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