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山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3)
三、關于報考職位
1、報考人員可以報考幾個職位?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2017年3月25日24:00前報考信息未進行資格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以修改或更改報考職位。3月25日24:00以后,報考人員不能修改或改報考職位。
通過審查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得再改報其他職位。
3、報名期間可否查詢各職位的報名情況?
考慮到網(wǎng)絡安全和資格審查的要求,報名期間不提供各職位的報名情況。但為了引導考生正確選擇報名職位,將在3月22日對報考人數(shù)不足1:5的職位面向社會公布一次,以供考生參考。望廣大考生按《公告》要求,把握好時機,及時報名與繳費。
四、關于考試考務費用
1、考試考務費用是多少?
根據(jù)山西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廳(晉發(fā)改價格發(fā)〔2016〕467號)文件規(guī)定,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
2、哪些人員可以減免考務費用?
農(nóng)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按政策申請減免考務費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在3月26日、27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或所報市人事考試中心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五、關于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報考人員報考省直機關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省直招錄機關負責;報考市級及其以下機關的,由所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公安機關法醫(yī)職位,由省公安廳負責。
2、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省直招錄機關招考簡章、各市招考職位表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省直招錄機關、各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系。省直招錄機關、各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咨詢電話,可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wǎng)(www.sxpta.com )查詢。
六、關于填寫《報名登記表》和準考證使用
1、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寫《報名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本人所取得的高校畢業(yè)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填寫《報名登記表》。
2、對準考證使用有哪些要求?
考生必須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需要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七、關于公共科目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是如何設置的?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范圍和題型,請參閱《山西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2、什么時間進行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7年4月22日。其中,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下午14:00—16:30進行申論考試。
3、如何查詢筆試成績?
2017年6月中旬,報考人員可憑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和報名序號登錄原報考網(wǎng)站,查詢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和進入面試情況。
4、如何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筆試結束后,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對貧困地區(qū)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yè)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