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道縣教師招聘300人公告(3)
(一)筆試(滿分100分)
1.筆試時間:
(1)縣城初中、縣城小學、特殊教育教師2017年7月8日上午9點-11點;
(2)農村小學、學前教育教師2017年7月18日上午9點-11點;
(3)農村小學教學點教師2017年7月30日上午9點-11點。
2.筆試地點:待定(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百分制。具體內容如下:
(1)學前教育教師:幼教基礎理論知識。
(2)小學教師:小學語文、數學為對應學科的教材內容,其它學科為對應學科的基礎知識,其中農村小學教學點教師的筆試采用語文、數學同卷,各占50分。
(3)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基礎理論知識。
(4)初中教師:初中對應學科的教材內容。
4.筆試成績復查: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可在成績公示當天下午4點以前,由本人書面申請復查,逾期不再受理(見附件5)。
(二)面試(滿分100分)
1.面試時間:
(1)縣城初中、縣城小學、特殊教育教師2017年7月11日上午8點開始;
(2)農村小學2017年7月21日上午8點開始;
(3)學前教育教師2017年7月23日上午8點開始;
(4)農村小學教學點教師2017年8月2日上午8點開始。
2.面試地點:待定(另行通知)
3.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面試對象:
(1)根據招聘職數按1:2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
(2)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入圍面試。
4.面試內容:
(1)小學文化課教師:本縣五年級現行的對應學科教材內容。
(2)特殊學校教師:本縣特殊學校教材內容。
(3)初中教師:本縣初中二年級對應學科教材內容。
(4)音樂、體育、美術專業(yè)教師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除試教外,還要進行特長展示(特長展示所需器材自備),試教占60分,特長展示占30分,面試占10分。
(5)學前教育教師面試內容為五項全能,即彈、唱、跳、講、畫。總分為100分,五項全能中每項各計20分。彈(3分鐘):自備曲目和抽簽曲目各一段(彈奏的器樂首選鋼琴、其次為風琴和電子琴);唱(3分鐘):自備歌曲一首進行清唱;跳(3分鐘):自選舞蹈一段,自備音樂碟、服裝和道具;講(5分鐘):自選題目講故事、朗誦、演講或說課;畫(10分鐘):根據規(guī)定的主題作畫,作畫工具自備。
5.面試方式:采取試教(測試)形式。試教者通過抽簽確定試教課題,并在規(guī)定時間、規(guī)定地點備課,然后當堂上課。備課時間在30分鐘以內,試教時間在15分鐘以內。評委根據試教的表現當場評分。試教教材、教具由考生自行準備。
六、體檢
(一)體檢對象的確定:以崗位計劃招聘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