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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省保定易縣第二次招聘高中教師26名

2017-08-16 15:47  |  河北人事考試網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根據《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fā)縣教育局等四部門關于2017年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實施方案的通知》(易政辦[2017]38號)文件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3名高中教師,經選聘已錄用57名。按照文件規(guī)定,應面向社會第二次公開招聘26名高中教師。現公告如下:

2017年河北省保定易縣第二次招聘高中教師26名

  一、招聘方式、原則

  (一)本次招聘采取統一招聘的方式進行。

  (二)堅持德才兼?zhèn)浼懊裰鳌⒐_、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

  公開招聘高中教師26名。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單位、崗位、名額及應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見《易縣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同時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有與選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專業(yè)等條件(詳見選招聘崗位信息表);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人員

  1、現役軍人;

  2、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全國普通類高等學校在讀學生;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未經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已就業(yè)人員;

  5、易縣特崗教師。

  (三)不得應聘人員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審查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選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發(fā)布: 2017年8月14日至 2017 年8月22日期間,保定人社局網站(www.hebd.lss.gov.cn)、易縣政府網(www.yizhou.gov.cn)發(fā)布招聘公告,由教育局負責在易縣電視臺發(fā)布招聘消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報名地點在易縣人社局干部股。報名時間:2017年8月23日至8月25日。

  凡是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往屆畢業(yè)生,進行現場報名,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若某一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比例不足2:1時,則按比例核減該崗位招聘數量。報名時須出具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教師資格證,應往屆畢業(yè)生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信息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相關證明;已就業(yè)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應聘證明。并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報名實行自律制度。即報名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fā)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名資格。

  請報名者保持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審核報名人員資格條件,確定參加考試人員,資格審查在報名現場進行,分別由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審核簽字。

  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附件2),《資格審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載,填寫完整并張貼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張(另交3張)。資格審查貫穿整個考試的全過程,如發(fā)現弄虛作假等,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

  1、筆試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方案另行制定)。筆試試題采取聘請有關專家統一命題,且在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下封閉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yè)基礎知識,兩科合并為一張試卷,滿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時事政治、法律、經濟、職業(yè)道德等;專業(yè)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基礎知識與基本原理、中小學課程理論、教學基本規(guī)律、教學方法、德育、教師心理等。題型全部為客觀題,考生在答題卡上答題(在試卷上答題無效)。

  筆試結束后公布考試成績,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按參加面試人員與用人計劃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具體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方案另行制定)。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形式,每人時間5分鐘,每名考生需回答兩道題。每個面試評審組由七名評委構成,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數,評委由縣招聘辦公室聘請具備評委資格的人員擔任。面試設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聘用資格。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3、確定體檢人員

  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崗位人數與考生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當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優(yōu)先進入體檢的順序為:學歷層次較高的;符合報考崗位規(guī)定學歷畢業(yè)時間較早的;生源地為本縣的;出生時間晚的。

  (四)體檢

  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生參加體檢。在易縣具備二級乙等以上(含二級乙等)資質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行負擔。無故不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以復檢一次,復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

  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已在學校體檢合格的,須將體檢表提交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審核。

  (五)考核

  考核主要對個人檔案和近年來的現實表現以及報考條件進行審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由于在體檢、考核階段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間,有人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而取消擬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聘用資格所空出的崗位,依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由高到低的順序遞補一次。分數相同時,優(yōu)先遞補的順序同優(yōu)先進入體檢的順序。

  五、聘用審批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擬聘人員入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二)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按管理權限報縣人社局審批后,按有關規(guī)定填寫《保定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簽定聘用合同,辦理人事、工資、編制等相關手續(xù),列縣教育局下屬全額事業(yè)編制,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領取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單》的,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其中一項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聘用到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工作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要主動提出回避。

  (三)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四)嚴肅招聘紀律。對下列有違反本規(guī)定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五)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考生不符合招錄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培訓班。

  附件1:易縣2017年第二次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信息表

  附件2:易縣2017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

  聯系電話:教育局8856219   人社局:8228059

  易縣人社局 易縣編委辦 易縣財政局 易縣教育局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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