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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一季度四川省樂山市公安局警務(wù)輔助人員招聘公告(134人)(2)

2018-12-28 16:43  |  樂山人事考試網(wǎng)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三、工資待遇

  按國家規(guī)定統(tǒng)一購買應由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含養(yǎng)老、醫(yī)療、生育、失業(yè)、工傷)、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月平均收入約2000元。

  四、報名程序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報名地點。

  報考巡(特)警支隊的考生在巡(特)警支隊二樓報名(地址:樂山市市中區(qū)嘉定北路243號);

  報考其余崗位的考生在樂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工科報名(地址:樂山市市中區(qū)天星路698號樂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七樓政工科辦公室)。

  (三)報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凡符合報名條件的,由本人在報名時提交《樂山市公安局警務(wù)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2),同時提交以下資料:本人二代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退伍證等相關(guān)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特殊技能者請攜帶證書或相關(guān)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交信息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一經(jīng)核實,取消資格。逾期不交者,視為自動放棄優(yōu)先招聘條件。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資格初審、考察工作中的資格確認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始終,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領(lǐng)取《準考證》。報名人員經(jīng)資格初審合格后,憑本人身份證在報名地點當場領(lǐng)取《準考證》。逾期未領(lǐng)取《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其中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50%。未達到一定開考比例的崗位,根據(jù)實際情況縮減招聘額度進行開考。(報考巡(特)警支隊的考生需在面試當天下午14:30在樂山市體育館參加1000米跑體能測試,成績≤4分25秒視為合格,測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內(nèi)容為公安基礎(chǔ)知識,滿分為100分。(參考復習題詳見附件3)

  2、筆試時間

  2019年1月15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具體地點參加筆試。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含臨時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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