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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赤壁市實驗外國語學校招聘教師50名公告

2019-03-22 13:11  |  咸寧市赤壁市人民政府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導讀:2019年湖北省赤壁市實驗外國語學校招聘教師50名公告已發(fā),報名時間為2019年4月3日至4月12日,具體信息請見下文。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湖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鄂人[2003]16號)精神,經(jīng)市政府同意,2019年赤壁市人社局、赤壁市教育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市實驗外國語學校教師(會計)?,F(xiàn)將招聘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

  二、招聘崗位

  赤壁市實驗外國語學校崗位50個,其中:

  (1)教師崗位47個:小學語文13個、小學數(shù)學13個、小學體育4個、小學音樂3個、小學美術(shù)3個、小學信息技術(shù)1個,初中語文2個、初中數(shù)學4個、初中物理2個、初中生物2人;

  (2)會計崗位3個。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zhì)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

  3、學習成績優(yōu)良,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yè)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zhì)。

  4、身心健康,適應教育教學工作需要。

  5、報考教師崗位需具備二本及以上高等院校師范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學歷或一本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學歷(一本、二本以入學錄取的批次為準)或研究生學歷;報考會計崗位需具備普通全日制財務相關(guān)專業(yè)本科學歷。所有學歷均需獲得學歷、學位,其中屬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的,應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

  6、報考教師崗位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取得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報考低學段的崗位,其中屬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的,可放寬至取得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7、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因違法違紀正被調(diào)查處理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qū)W籍的,曾被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除名(辭退)或自動離職等處理的;

  4、不能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

  5、應屆畢業(yè)生截至2019年8月31日不能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

  6、赤壁市在編教師或已參加赤壁市教師招聘待聘用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可不受理報考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4月3日至4月12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赤壁市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4)報名時需提供的資料:①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2寸相片3張;②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需提供學校出具的證明;③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2、報名要求

  (1)凡在本市以外機關(guān)、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同意報考證明的落款日期必須在筆試報名日期之前。

  (2)報考人員需認真填寫《2019年赤壁市實驗外國語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應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guī)行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①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jié)果的。

  (4)為達到競爭擇優(yōu)的目的,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shù)和崗位招聘人數(shù)達到3:1的比例才能開考;達不到此比例的,相應核減崗位招聘計劃,并面向社會發(fā)布說明公告。

  (5)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違規(guī)違紀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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