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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條件

2020-07-09 16:06  |  華圖在線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2020年海南省公務員公告已出,以下為報名條件: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9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2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zhì);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鶎庸ぷ鹘?jīng)歷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jīng)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fā)〔2010〕59號)界定?;鶎庸ぷ鹘?jīng)歷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31日。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gòu)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標簽: 公務員    省考    海南    
400-8989-766 09: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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