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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西新余市直單位選調公務員公告(66人)

2022-01-05 16:17  |  新余黨建  |  責編:華圖小編 點擊收藏

  為改善和優(yōu)化公務員隊伍結構,建立健全來自基層的公務員培養(yǎng)選拔機制,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決定開展新余市2021年市直單位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單位和職位

  部分市直單位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務職級層次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詳見《新余市市直單位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1.新余市范圍內,各級實施公務員法機關中(含中央、省駐市單位、駐縣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新余市范圍內,各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含中央、省駐市單位、駐縣單位)已進行參公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參公人員。其中,通過公開考錄、軍轉干部安置進入參公單位或公務員轉任到參公單位的參公人員,可以報考機關公務員職位。

  3.新余市范圍內自2018年1月以來,因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改革,轉隸安置在非參公單位且在編在崗,并在原參公單位已進行參公登記的參公人員。

  (二)報考的基本資格和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以公務員(參公人員)身份在機關(參公)單位工作2年以上(含試用期),且在現單位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

  4.現任正科級領導職務或一級、二級主任科員以及相當職務職級層次的,年齡在38周歲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現任副科級領導職務或三級主任科員以下相當職務職級層次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可放寬到38周歲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符合職位要求的職務職級層次。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比如通過降低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在縣鄉(xiāng)機關服務未滿5年(含試用期)、新錄用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含試用期)等。

  6.尚在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選調方式和程序

  選調主要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調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加試)、面試、考察和體檢、公示、辦理轉任手續(xù)等程序進行。選調單位在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前提下選擇其他考試方式或調整選調程序,可在報市委組織部批準后實施。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為:2022年1月6日8:00至17:30。

  報考人員經單位推薦并報有干部管理權限的部門批準,填寫《新余市市直單位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到選調單位現場報名并參加資格審查。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因報名人數不足未達筆試開考比例的職位被取消后,已報考該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在報名結束的第二天上午(2022年1月7日上午12:00前)改報其他職位(在規(guī)定時間沒有改報的,視為放棄)。除此之外,報名成功并通過了資格預審的報考人員不能改報其他職位。

  本次選調實行誠信報考制度,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報名人員在選調過程中任一環(huán)節(jié)均應符合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fā)生變化導致不符合條件的,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選調公告、職位要求和《新余市市直單位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有關政策說明》(附件3)、《江西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條件設置指導目錄》(附件4)等資格條件要求,選報符合條件的職位,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證書等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料,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被取消選調資格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筆試(加試)

  筆試開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選調單位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或取消職位。

  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荚嚳颇恳婚T,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2022年1月9日。筆試主要測試報考人員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政策理論水平等綜合素質。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是否需要加試由選調單位決定。加試由選調單位組織實施,一般只加試一個科目,滿分100分。加試成績計入筆試成績,各占50%。加試一般安排在筆試的當天,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選調單位決定并通知報考人員。

  職位表中未明確要加試的,不需加試。

  (三)面試

  面試工作在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由選調單位組織實施。

  根據筆試成績(或筆試成績+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確定各職位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面試比例一般為1:3,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選調單位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可以適當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低于1:2的,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或取消職位。

  1.資格復審。入闈面試人員均需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一般包括公務員登記表、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復印件和近兩年工作業(yè)績報告(2000字以內)以及選調單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和證明材料(詳見附件3)。因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依次遞補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面試。遞補人員由選調單位通知,面試結束后不再遞補。

  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應在面試資格審查前提出。面試資格審查通過之后放棄的,由選調單位報市委組織部備案,記入失信記錄庫,3年內不得參加新余市市直單位的選調、遴選。

  2.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確定并通知報考人員。

  3.面試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結構化面試小組等形式進行,具體形式由選調單位自行確定。

  4.面試組織。面試過程由紀檢監(jiān)察機構選派人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具體組織實施由選調單位負責。

  (四)考察、體檢和確定擬選調人選

  考察、體檢工作在市委組織部指導下,由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1.考察。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差額確定考察人選。同一職位選調人數2人以下的,選調計劃與考察對象人數比例為1:2。同一職位選調人數3人以上的,考察比例為1:1.5(遇小數進一位)。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考察。入闈考察人員排名不分先后。

  選調單位要派出有組織人事工作經驗和熟悉擬選調職位情況的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疾煲怀稣螛藴?,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強化專業(yè)素養(yǎng)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市直單位。

  考察組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錄用審批表、公務員或參公登記表、年度考核登記表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出現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準認定前一律暫緩考察并停止后續(xù)程序。

  考察中要征求紀檢監(jiān)察、綜治、計生、誠信、公安、意識形態(tài)、失信執(zhí)行等方面意見??疾炜刹扇€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干部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意見,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要注意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疾鞂ο笏趩挝灰e極支持和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2.體檢。由選調單位集中組織考察對象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

  3.確定擬選調人選。選調單位綜合考察、體檢情況和職位需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研究、擇優(yōu)提出擬選調人選。考試總成績不作為確定選調人選的唯一依據。

  (五)公示和辦理轉任手續(xù)

  1.公示。市委組織部對選調單位報送的擬選調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辦理轉任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由選調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轉任、任職手續(xù)。對反映問題影響選調并查證屬實的,取消選調資格;一時難以查清的,暫緩選調,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需要設置試用期的,由選調單位與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協商并報市委組織部備案。試用期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滿后再按規(guī)定辦理轉任、任職手續(xù)。

  四、其他事項

  因資格審查不嚴、違規(guī)操作等造成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被選調的,除取消該選調人員的資格外,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已辦理轉任手續(xù)的,退回原單位安置。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欺騙組織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通報所在單位按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在選調工作過程中,必要時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對相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密切關注后續(xù)公告。

  職位咨詢電話:具體見附件1(直接聯系選調單位)。

  政策咨詢電話:6459091

  附件:

  1.新余市市直單位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

  2.新余市市直單位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3.新余市市直單位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有關政策說明

  4.江西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條件設置指導目錄

  5.新余市市直單位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疫情防控告知書

  6.新余市市直單位2021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誠信報考承諾書

(掃描二維碼下載附件)

  中共新余市委組織部

  2021年12月31日

標簽: 事業(yè)單位    公選干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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