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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肅金昌永昌縣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16人公告

2024-09-06 19:21  |  華圖在線  |  責編:華圖在線 點擊收藏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基層司法行政隊伍工作力量,夯實司法行政基層基礎,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據省委政法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辦、省司法廳《關于印發(fā)全省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甘司發(fā)〔2024〕113號)和《永昌縣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精神,面向全市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及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司法協理員16名,由永昌縣司法局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和基層司法所工作需求,安排到10個基層司法所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4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常用辦公軟件,具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五)組織紀律性強,群眾工作能力強,能夠適應基層一線工作;

  (六)具有金昌市戶籍(辦理戶口遷移的報考者,以在2024年8月31日前正式辦結落戶手續(xù)為準,之后遷入戶口的不納入本次招考范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協理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曾因違規(guī)、違紀被相關組織處理的;

  5.不適合從事司法協理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相同分數時優(yōu)先聘用情形:退役軍人,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烈士、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法學類專業(yè)畢業(yè)生,有政法工作經歷人員(含警務輔助人員、書記員等),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或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zhí)業(yè)核準考試人員,已被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聘用的公益性崗位和財政供養(yǎng)臨聘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崗前培訓、簽訂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逾期不再受理。

  1.報名時間: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永昌縣司法局713室(永昌縣城關鎮(zhèn)東關路19號)。

  3.報名要求: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前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藍底2寸照片6張,同時提供電子照片(PNG或JPG格式,大小為10-200KB,藍色背景)。提前下載填寫《2024年永昌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報名表》,報名時一并提交,由永昌縣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專班辦公室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認定。如應聘者本人無法到現場報名,委托他人報名者除需提供應聘人的上述證件資料外,還需攜帶報名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相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主要考察司法協理員應具備的法律素養(yǎng)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專業(yè)能力、時事政治、公共基礎知識等內容。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一律用漢語作答。

  2.筆試時間和地點。擬定于10月上旬進行,以《準考證》載明的時間、地點為準。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標明的考點,提前熟悉具體前往路線,避免耽誤參加筆試。

  3.考試要求??忌仨殧y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考試。身份證遺失的考生,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附本人電子照片的戶籍證明。

  4.成績公布。筆試閱卷工作結束后,筆試成績于10月中下旬在永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司法局子網站及“愛永昌”APP公布,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1.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由永昌縣司法局具體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永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司法局子網站和“愛永昌”APP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人員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招聘計劃與應試人數1∶3比例確定,達不到1∶3的,按達到筆試最低控制線的人數進行資格復審。

  3.應聘人員需攜帶《準考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學信網電子注冊備案表等原件、復印件及其他證明材料,2張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證件照。

  4.對不符合招聘條件、不能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應聘人員,以及未按期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一律取消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出現空缺的,按照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額遞補,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遞補,直至達到面試人數最低比例要求。

  5.對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發(fā)放《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

  1.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書》上記載的時間地點為準。

  2.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評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應急反應和解決實際問題等能力。

  3.報考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缺一不得參加面試。

  (五)總成績確定

  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以“優(yōu)先聘用情形”確定名次,均無“優(yōu)先聘用情形”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名次??偝煽兇_定后,在永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司法局子網站和“愛永昌”APP對總成績及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人員名單進行公布。

  (六)體檢

  1.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選。

  2.體檢由永昌縣司法局統一組織在具備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電話通知。

  3.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體檢,缺少上述證件之一的,不得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4.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規(guī)定組織實施。如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

  (七)考察

  1.將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永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永昌縣司法局統一組織。

  2.永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永昌縣司法局派出考察組,對應聘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疾焱怀稣螛藴剩攸c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場、政治意識和政治表現。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不予聘用。

  3.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棄考察資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1.體檢和考察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名單向社會公示,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辦理審批聘用手續(xù);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無異議后,由永昌縣司法局向永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報聘用備案報告。

  (九)崗前培訓和簽訂合同

  1.永昌縣司法局組織開展不少于七天的崗前集中培訓,培訓合格后安排司法協理員到相應的工作崗位開展工作。

  2.被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試用期計算在合同期限內,合同期滿后,根據《永昌縣司法局司法協理員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guī)定續(xù)聘。

  (十)人員補聘

  本次公開招聘成績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司法協理員聘用期間因其他原因解除聘用關系后人員出現空缺時,在成績有效期內再不舉行公開招聘,根據空缺人數,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補聘。

  五、管理及待遇

  (一)人員性質。司法協理員是司法所工作的輔助人員,是根據基層法治建設和司法行政工作需要,協助司法所在編人員履行司法所承擔的各項職責任務的工作人員,不納入行政事業(yè)編制管理,實行合同管理。

  (二)管理培訓。用人單位按照《永昌縣司法局司法協理員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guī)定對聘用人員進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業(yè)務培訓。

  (三)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及社會保險等依據《永昌縣司法協理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工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工資80%的標準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基本工資標準為每月2800元,并根據永昌縣城鎮(zhèn)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實施動態(tài)調整,自聘用之日起每3年調整一次;工齡工資以簽訂勞動合同后的實際工作年限為準,滿一年按50元/月標準計算;層級工資分五級,每晉升一級工資增長200元;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繳納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單位繳納部分由縣財政承擔。國家、省、市出臺相關司法協理員管理制度后,按照新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期間有關信息發(fā)布、成績公布、公示等事宜,通過在永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司法局子網站(http://www.yongchang.gov.cn/)和“愛永昌”APP進行發(fā)布。應聘人員應根據招聘工作安排,及時查閱有關信息,準時參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未能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本人負責。應聘人員須提供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在招聘環(huán)節(jié)中若有臨時通知等相關情況,因應聘人員通訊不暢無法取得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本次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實情及在聘用考試中作弊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永昌縣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專班辦公室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本公告由永昌縣司法局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咨詢電話:0935-7521857(永昌縣司法局)

  0935-7521551(永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0935-7582008(永昌縣紀委監(jiān)委駐人大常委會機關紀檢監(jiān)察組)

  附件:2024年永昌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報名表

  永昌縣司法局 永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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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標題:2024年永昌縣公開招聘司法協理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yongchang.gov.cn/zwgk/fdzdgk/xgsgg/art/2024/art_b211bbc382a84397aa382805d4f91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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