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時間:2011年11月21日 9 時至11月23日17時30分
報名網址: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gdrsp.gov.cn)或省地質局網站(http://www.gddzj. cn)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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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地質局為省政府直屬正廳級行政類事業(yè)單位,局所屬27個公益類地勘事業(yè)單位(未含廣東省有色金屬地質局及其所屬單位),其中副廳級事業(yè)單位1個(深圳市地質局)、正處級事業(yè)單位26個。局屬各單位分布于全省各大中城市,主要從事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地質勘察施工等工作。因業(yè)務和工作發(fā)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共計100名。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貫徹執(zhí)行《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guī)定,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崗位、人數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屆畢業(yè)生和國家承認學歷且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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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和相應的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招聘具體條件
除上述基本條件外,擬招聘崗位具體條件見《廣東省地質局事業(yè)單位2011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人員計劃表》(見附件1)。
應聘廣州市區(qū)、深圳市區(qū)單位,非廣州、深圳常住戶口者,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并符合入戶廣州、深圳條件要求的人員。應聘人員需提供未違反計劃生育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