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國家公務員考試筆試公共科目已不再單獨考查《公共基礎知識》,但《公共基礎知識》的相關知識的考查滲透到《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等科目中。針對2011國家公務員考試,華圖通過《公共基礎知識》這本教材系統(tǒng)地介紹了其相關知識,本篇包含了法理學中憲法的概念、法律的實施兩部分知識等憲法的基本理論。
一、憲法的概念
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它規(guī)定了國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務及一系列基本制度,集中全面地反映了一國在特定歷史時期的政治力量對比關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一切組織和個人的根本活動準則。
二、憲法的特征
1.憲法規(guī)定國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內(nèi)容。憲法的內(nèi)容具有根本性、原則性、綱領性的特點,涉及一個國家政治、經(jīng)濟、文化、社會、對外交往等各方面的重大原則性問題。
2.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憲法是普通法律及其他規(guī)范性法律文件的制定基礎和依據(jù),普通法律的規(guī)定必須具有合憲性;
?。?)憲法是一國最高行為準則,一切組織和個人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
3.憲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嚴格。另外,憲法的解釋和監(jiān)督程序也比普通法律更為嚴格。
4.憲法有著更突出的政治特性。憲法直接反映一國當時的政治力量對比關系,包括不同階級的力量對比關系。
三、憲法的本質(zhì)
?。ㄒ唬椃ň哂絮r明的階級性
憲法是政治斗爭,特別是階級斗爭的結(jié)果。統(tǒng)治階級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影響和決定著憲法的內(nèi)容,各種政治力量的對比關系是憲法發(fā)展變化中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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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首先是一種國家制度,民主意味著公民享有基本權(quán)利和自由。社會主義憲法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法律化,社會主義憲法的基本原則,是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要求和體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