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公務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一章第二條規(guī)定: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二、什么是公務員考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該錄用考試即被稱為“公務員考試”。
三、公務員考試由誰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
另外根據《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的錄用考試,由國務院人事部門負責組織。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國家公務員的錄用考試,由省級人民政府人事部門負責組織。
四、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有哪些區(qū)別和聯系?
由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組織的公務員錄用考試,即“國考”。由各省級人事部門組織的公務員錄用考試,即“地方公務員考試”。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從屬關系,考生可以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從考試科目來說,中央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yè)科目)和面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專業(yè)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確定通知,除了對一些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大部分不要求專業(yè)科目考試。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颇吭斠姼魇∈锌荚嚳颇考爸攸c用書。
五、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
從考試時間來說,從2002年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招錄工作的時間已經基本固定:報名時間在每年10月中旬,考試時間在每年11月的第四個周末。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時間差異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時間會有一些變動,一些省份一年還有春、秋季兩次考試。另外,各個省市無論從考試時間和命題趨勢上都越來越相似,聯考趨勢也越來越明顯。比如今年4月24日,全國21個省(市、自治區(qū))公務員考試實行“聯考”,考試時間統(tǒng)一。2010年4月25日,全國13個?。ㄊ小⒆灾螀^(qū))公務員考試首度實行“聯考”,考試時間統(tǒng)一,考試題目均由國家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命題。2009年上半年的公務員聯考有七個?。ㄊ小⒆灾螀^(qū))參加,其中3個省市公務員招考筆試試題相同,2009年下半年六省聯考中有5省(市、自治區(qū))相同,且題型設置、分布順序等與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相同,只是適當地減少了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