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圖網校溫馨提示】2009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考試已出臺,共招錄23068人。試點將采取公務員招考與教育考試同步進行的方式。2009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筆試民法學考試大綱。
I. 考查目標
1. 能夠比較準確地理解民法學基本概念的內涵與外延,較為系統(tǒng)地掌握民法學的基本原理。
2.能夠理解各種基本民事權利的得喪變更,具備在具體社會關系中識別各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能力,能夠準確地表述基本民事權利義務的內容。
3.具備運用民法學理論分析和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具體民事法律問題的能力。
II.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試卷滿分及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內容結構
總論約20%
物權約14%
債權約26%
人身權、知識產權、繼承權約26%
民事責任約14%
四、試卷題型結構
單項選擇題30小題,每小題2分,共60分
判斷題1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簡答題3小題,每小題8分,共24分
論述題1小題,每小題16分,共16分
案例分析題2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III.考查內容
第一部分總論
一、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調整對象
1.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 2.民法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
(三)我國民法的淵源和適用范圍
1.民法的淵源的概念
2.民法的淵源的種類
(1)制定法 (2)習慣法
3.民法的適用范圍
(1)時間上的適用范圍 (2)空間上的適用范圍 (3)對人的適用范圍
(四)民法的解釋方法
(五)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
1.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
2.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 (2)平等原則 (3)公平原則 (4)等價有償原則
(5)誠實信用原則 (6)禁止濫用權利的原則
二、民事法律關系
(一)民事法律關系概述
1.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 2.民事法律關系的特征 3.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二)民事權利的概念與分類
1.民事權利的概念
2.民事權利的分類
(1)財產權與人身權 (2)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與抗辯權
(3)絕對權與相對權 (4)主權利與從權利
(5)原權利與救濟權 (6)既得權與期待權
(三)民事權利的保護方法
1.公力救濟
2.私力救濟
(1)自衛(wèi)行為 (2)自助行為
(四)民事義務的概念與分類
(五)民事法律事實
1.民事法律事實的概念與分類 2.民事法律事實的構成
三、自然人
(一)自然人概述
1.自然人的概念 2.自然人的住所
(二)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
1.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概念與特征 2.自然人民事權利能力的開始與終止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1.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與特征
2.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的類型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3)無民事行為能力
(四)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
1.宣告失蹤的條件及法律后果 2.宣告死亡的條件及法律后果
(五)監(jiān)護
1.監(jiān)護的概念
2.監(jiān)護的設立(1)法定監(jiān)護 (2)指定監(jiān)護
3.監(jiān)護人(1)未成年人的監(jiān)護人 (2)精神病人的監(jiān)護人
4.監(jiān)護人的職責
(六)個體工商戶的概念及其財產責任
(七)農村承包經營戶的概念及其財產責任
(八)個人合伙
1.個人合伙的概念與特征
2.入伙與退伙 (1)入伙的概念和入伙的條件 (2)退伙的概念和退伙的原因
3.個人合伙的債務承擔
四、法人
(一)法人的概念與特征
(二)法人的成立條件
(三)法人的分類
1.我國現行立法對法人的分類
2.學理上對法人的分類
(1)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
(2)公法人與私法人
(3)公益法人與營利法人
(四)法人民事權利能力的概念與特征
(五)法人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與特征
(六)法人民事責任能力的概念與內容
(七)法人的變更、終止與清算
1.法人變更的情形 2.法人終止的原因 3.清算的概念和清算中止后的法律后果
五、民事法律行為
(一)民事法律行為概述
1.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2.民事法律行為的形式
(二)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1.單方行為、雙方行為和多方行為 2.要式行為和不要式行為
3.有償行為和無償行為 4.諾成行為和實踐行為 5.主行為和從行為
(三)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
1.一般成立要件 2.特殊成立要件
(四)民事法律行為的一般生效要件
1.主體合格 2.意思表示真實 3.內容合法
(五)民事法律行為的特別生效要件
1.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
(1)附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 (2)所附條件的特征 (3)所附條件的類型
2.附期限民事法律行為
(1)附期限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 (2)所附期限的特征 (3)所附期限的類型
3.其他特別生效要件
(六)無效民事行為
1.無效民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2.無效民事行為的情形
(1)行為人不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所實施的民事行為
(2)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民事行為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
(七)可撤銷的民事行為
1.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2.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情形
(1)基于重大誤解所實施的民事行為
(2)民事行為發(fā)生時顯失公平
(3)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未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見“合同的效力”)
(4)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見“合同的效力”)
(八)民事行為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后果
六、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與特征
(二)代理的類型
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與指定代理2.直接代理與間接代理
(三)代理權的行使
1.代理人的義務 2.代理權行使的限制
(四)復代理的概念與特征
(五)代理權消滅的原因
(六)無權代理
1.無權代理的概念
2.狹義無權代理
(1)狹義無權代理的情形 (2)狹義無權代理的法律后果
3.表見代理
(1)表見代理的概念 (2)表見代理的成立要件 (3)表見代理的法律后果
七、時效和期間
(一)時效的概念與類型
1.時效的概念
2.時效的類型(1)訴訟時效 (2)取得時效
(二)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的概念
2.訴訟時效的意義
3.訴訟時效與除斥期問的區(qū)別
4.訴訟時效的種類(1)普通訴訟時效 (2)特殊訴訟時效
5.訴訟時效的計算(1)訴訟時效的起算 (2)訴訟時效的中止 (3)訴訟時效的中斷 (4)訴訟時效的延長
6.訴訟時效完成的效力
(三)期間
1.期間的概念和種類 2.期間的法律意義 3.期間的確定和計算
第二部分物權
一、物權概述
(一)物權的概念與特征
(二)物權的客體——物
1.物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2.物的分類及其意義
(三)物權的分類
1.所有權
2.他物權(1)用益物權 (2)擔保物權
(四)物權法的基本原則
1.平等保護原則 2.物權法定原則 3.公示公信原則
(五)物權的變動
1.物權變動的概念
2.物權變動的類型(1)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 (2)動產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
二、所有權
(一)所有權概述
1.所有權的概念與特征
2.所有權的權 (1)占有 (2)使用 (3)收益 (4)處分
(二)所有權的取得與喪失
1.所有權的取得(1)所有權的原始取得 (2)所有權的繼受取得
2.所有權的喪失
(三)共有
1.共有的概念與特征
2.共有的種類(1)按份共有(2)共同共有
3.共有財產的管理和分割
(四)相鄰關系
1.相鄰關系的概念與特征2.相鄰關系的種類3.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
三、用益物權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
1.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概念和特征2.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主要內容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1.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概念和特征2.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3.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行使
(三)宅基地使用權
1.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2.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和行使
(四)地役權
1.地役權的概念和特征2.地役權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