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確定人選。考察合格人員由市(州)匯總報省教育廳,由省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聘人員名單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網”和“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同時進行公示。
(7)崗前培訓。省教育廳組織崗前集中培訓,主要內容是師德教育、新課程理念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基本要求等。
(8)教師資格認定。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符合相應教師資格條件又未認定教師資格的擬聘人員免費進行教師資格認定,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
(9)簽訂合同。擬聘人員與設崗縣(市、區(qū))教育局簽訂為期3年的聘任合同,省對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終止合同的條件作出總體規(guī)定,具體條款由設崗縣(市、區(qū))自行確定。
(10)上崗任教。設崗縣(市、區(qū))安排特崗教師到設置“特設崗位”的農村學校任教。
四、工作日程安排
(一)報名工作
1.網上報名時間:6月11日—20日,應聘人員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成功后系統(tǒng)自動生成標準格式的《吉林省2012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應聘人員需自行打印備用。
2.現(xiàn)場報名時間、地點:6月16日—20日,省內高校的應屆畢業(yè)生到本校就業(yè)管理部門報名;6月21日—25日,外省高校的應屆畢業(yè)生和各高校往屆畢業(yè)生到設崗縣(市、區(qū))所在的市(州)特崗辦公室報名,市(州)特崗辦公室設在教育局。
3.報名方式:所有申請人員必須本人到場,省內、外高校的應屆畢業(yè)生提交打印的《報名表》一式三份,攜帶戶口本(戶籍證明)、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校出具的可畢業(yè)證明)、普通話證等證件;高校往屆畢業(yè)生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須持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申請人如具備本《辦法》中規(guī)定的筆試加分條件必須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
(二)資格審查
各高校就業(yè)管理部門在組織本校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場報名的同時,對其進行資格審查,按要求填寫《報名表》中有關審核項目。各高校要在6月23日前,根據學生填報志愿將《吉林省2012年農村教師特崗計劃報名信息匯總表(省內高校)》(吉林省教育信息網下載)及《報名表》等書面材料分類匯總后送達各市(州)特崗辦公室;市(州)特崗辦公室對外省高校的應屆畢業(yè)生和各高校往屆畢業(yè)生進行資格審查,填寫《報名表》中有關審核項目。資格審查工作要由專人負責,嚴格履行簽字、蓋章等規(guī)定手續(xù),核實申請人是否符合本《辦法》中規(guī)定的招聘對象和條件要求,尤其要嚴格審核是否具備本《辦法》中規(guī)定的加分條件。
6月30日前,市(州)特崗辦公室在網絡報名信息系統(tǒng)中對所有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作出確認,根據審查情況添加筆試加分信息,申請人登陸網絡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情況;
7月5日后,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考核
1.考試方式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種形式。筆試由省統(tǒng)一組織,全省統(tǒng)一命題、制卷、評卷;統(tǒng)一考試時間、調配巡考人員、發(fā)布成績、確定錄取線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基本理論和學科基本素養(yǎng)。面試由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組織,設崗縣(市、區(qū))參與,依據省對面試工作的指導性意見,自主命題、自主評價。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教師素質和教學基本能力??忌剿陥蟮脑O崗縣(市、區(qū))所在市(州)參加統(tǒng)一筆試,按通知參加面試。
2.考試時間
全省統(tǒng)一筆試于7月14日上午9:00—11:00進行;面試于7月24—25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各市(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