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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云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選調公務員公告
2012-06-06 16:37  華圖網?!↑c擊:

  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曲靖市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的規(guī)定,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年計劃選調四名公務員。國家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gjgwy.org/)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考試選調工作的原則和程序

  公開考試選調工作堅持在編制和職位限額內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選調機關申報選調計劃、發(fā)布選調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擬選調人員公示、審批和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二、選調計劃

  2012年,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計劃面向全市基層法院公開考試選調四名公務員,具體崗位詳見《2012年曲靖市市直機關公開考試選調公務員計劃表》(附表1)。

  三、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學歷性質要求為國民教育,學科、門類、專業(yè)不限;

  2、在基層法院工作滿五年以上,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3、身體健康,具有勝任選調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選調崗位要求的素質和履職資格條件,其中,審判崗位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證;司法行政裝備崗位工作人員要求現(xiàn)任職級為科級;

  5、已進行登記的公務員;

  6、所在單位同意報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2、受黨、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3、其他不宜參加公開選調的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方式和地點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時間定于2012年7月2日至7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由報考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其所在縣、市、區(qū)人民法院政治處提交報考申請。

  (二)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

  1、《曲靖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表2)一式二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

  3、《公務員登記表》

  4、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在機關工作滿五年以上證明;

  6、個人近期免冠證件照3張;

  7、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相關證明材料需同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崗位報名人數(shù)于報名結束后在曲靖黨建網(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網(www.ynqjrs.cn)以及本院網站公告。

  (三)發(fā)放《準考證》

  筆試前7日,發(fā)放準考證。

  (四)注意事項

  1、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針對同一選調單位有多個選調崗位的情況),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shù)與擬選調人數(shù)須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如有崗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裁減相應選調計劃,報考人員也不再進行調劑。

  2、計劃表中有關年齡、在機關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年限的計算精確到日,截止時間為報名起始時間,即7月2日。

  3、學歷性質認定

  國民教育學歷,指國家承認的學歷。普通招生計劃高等教育學歷、成人高等教育學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歷均屬于國民教育學歷。普通招生計劃高等教育學歷最典型的特征是畢業(yè)證上注明“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字樣。

  軍隊院校招收的地方學員,如未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的,其學歷不予承認;雖經中央軍委和教育部認定,但沒有教育主管部門開具派遣證的,其學歷視為國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學歷,但不屬“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

  通過國內網絡教育獲得的學歷,須有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方可視為“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留學人員須取得省級以上教育部門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根據(jù)云南省教育廳的規(guī)定,經過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人員,可以視為“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根據(jù)2008年發(fā)布的《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黨校學歷不屬國民教育學歷。

  4、專業(yè)設置

  此次公開考試選調公務員專業(yè)設置參照《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學科)指導目錄》執(zhí)行。

  專業(yè)指導目錄分為學科、門類、專業(yè)三個層次。其相互關系為:學科包含門類,門類包含專業(yè)。

  如果崗位對專業(yè)的要求只限制了學科,則此學科下的所有門類所包含的專業(yè)都符合崗位對專業(yè)的要求。如果崗位對專業(yè)的要求除了學科限制外,還限制了門類,則只有該門類下的專業(yè)才符合崗位對專業(yè)的要求。

  報考人員在選擇崗位時,應首先在專業(yè)指導目錄中查找所學專業(yè)所屬的門類和學科,依此判定所學專業(yè)是否滿足崗位的專業(yè)限制。

  報名及審核專業(yè)時以畢業(yè)證書的專業(yè)名稱作為評判依據(jù),學位名稱不作為對專業(yè)的審核或評判的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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