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考核體檢人選的確定
(一)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
(二)考試總成績的公布
考試總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wǎng)站公布,公布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三)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擬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
(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因考核、體檢未能通過而產(chǎn)生的崗位空缺,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聘用
考核和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本單位及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九、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各級部門、媒體和社會的監(jiān)督,并全程接受中共昆明市紀委第五紀工委的監(jiān)督。
(二)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間10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時不能出具相應學歷證書原件及相關材料的,須在辦理招聘手續(xù)前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三)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執(zhí)行。
十一、監(jiān)督電話
中共昆明市紀委第五紀工委:0871-3175452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871-3192326
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監(jiān)察審計處:0871-3164499
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12年公開招聘人員報名信息表 |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