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浙江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全省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0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中 共 浙 江 省 委 組 織 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 江 省 公 務 員 局
2010年浙江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全省各級機關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2010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0年全省各級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8675名,其中:省級機關招考135名,省屬公安、監(jiān)獄、勞教等單位招考1184名;市級機關招考 1595名;縣(市、區(qū))機關招考4528名;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招考1233名。上述計劃中含法官、檢察官預備人選913名;從優(yōu)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202名;從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中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439名;提前組織錄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1329名、監(jiān)獄人民警察 598名、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司法所司法助理員212名。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布的招考公告,或于2009年11月20日以后登陸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人事網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gwy.zjrs.gov.cn)
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
浙江人才網(www.zjrc.com)
浙江繼續(xù)教育網(www.jxedu.com.cn)
報考市以下各級機關的,也可于11月24日以后登陸以下網站查詢:
杭州人事人才網(www.hzsrsj.gov.cn)
寧波人事編制網(www.nbrs.gov.cn)
溫州人才網(www.wzrc.net)
湖州人事人才網(www.hzhr.com)
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
紹興人才網(www.sxrc.com.cn)
金華人才網(www.jhrcsc.com)
衢州人才網(www.qzrcw.com)
麗水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rsj.lishui.gov.cn)
臺州人事培訓考試網(www.tzks.net)
舟山人事勞動社會保障網(www.zsrls.gov.cn)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省級機關招考的范圍和對象為: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09年11月2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應屆畢業(yè)生和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生源2010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
(3)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口不限(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須在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
省屬單位原則上按上述要求執(zhí)行。部分職位有變化的,以招考計劃的備注為準。
2.市以下各級機關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見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招考公告。
3.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現(xiàn)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滿2年以上的人員;現(xiàn)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xù)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報考人員任職時間的認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4.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面向選聘到村(社區(qū))工作的高校畢業(yè)生考試錄用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為:各縣(市、區(qū))行政區(qū)域內,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滿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仍在村(社區(qū))工作的高校畢業(yè)生。報考人員任職時間的認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5.提前組織錄用的部分公安人民警察、監(jiān)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職位的招考范圍和對象為:2009年9月30日前已取得招考職位所需學歷要求畢業(yè)證書的社會人員,其他要求按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公告為準。
6.截止到2009年11月28日,具有公務員身份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不能報考,現(xiàn)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0 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0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第十二條規(guī)定九種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審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浙公通字〔2008〕60號)第十條規(guī)定十三種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安、林業(yè)、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人民警察。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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