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簡章(49人)
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簡章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注重從基層一線培養(yǎng)選拔干部”精神,按照《關于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領導機關干部的意見》和《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細則(試行)》的要求,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以下簡稱參照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和工作人員工作。為做好此次公開遴選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遴選職位
本次公開遴選職位為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層次的職位。各遴選機關(單位)的遴選職位、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14年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和工作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遴選職位表》),可登陸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impta.com)進行查詢。報考者如需咨詢《遴選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遴選職位表》中 公布的電話直接與遴選機關(單位)聯(lián)系。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內蒙古自治區(qū)盟市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可報考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機關和參照管理單位。
2.內蒙古自治區(qū)盟市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只可報考參照管理單位。
內蒙古自治區(qū)直屬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公務員和工作人員也可報考。不包括中央和國家垂直管理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31日。
這里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旗縣(市、區(qū))、蘇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參照管理單位),嘎查村(社區(qū))黨組織或嘎查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不含參照管理事業(yè)單位)。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可累計計算。
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屬于社會實踐,不視為工作經歷。
3.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0月31日后出生),另有規(guī)定的以《遴選職位表》為準。
7.職務為主任科員及以下(含科級領導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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