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8名工作人員(2)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淮海技師學院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5版)執(zhí)行。
(五)公示、聘用審批。
考察合格擬聘用人員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被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xié)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人才引進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宿遷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527—84359865(市紀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組)。
附件: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