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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監(jiān)獄局、戒毒局、港航局招考公務員公告(169人)

2016-08-23 15:32  |  天津人事考試網(wǎng)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為滿足工作需要,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批準,市監(jiān)獄局、市戒毒局、市港航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169名,現(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公告如下:

2016年天津市監(jiān)獄局、戒毒局、港航局招考公務員公告

  一、招考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考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

  (二)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8月30日至1998年8月30日期間出生),2016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5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社會人員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戶口,非津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9)具備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guān)(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guān)(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gòu)成回避關(guān)系的招考職位。

  二、報名和繳費

  報名網(wǎng)址:www.tjpnet.gov.cn。

  報名時間:2016年8月30日8:00至9月3日18:00。

  繳費時間:2016年8月30日8:00至9月5日18:00。

  改報時間:2016年9月7日9:00至16:00。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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