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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寧夏彭陽賀蘭山村鎮(zhèn)銀行校園招聘高校畢業(yè)生27人公告(2)

2016-08-26 11:01  |  寧夏彭陽賀蘭山村鎮(zhèn)銀行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三)考試

  1.考試通知。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個階段。由用人單位通過網(wǎng)站公布或電話方式通知考試入圍人員的具體時間及地點,未收到考試通知的應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于考試前組織進行,主要對入圍考試人員的身份證、學位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等原件進行現(xiàn)場審驗(同時提供相關資料復印件各1份備案)。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對資格復審未通過的人員,取消考試資格。

  資格復審時應聘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寧夏彭陽賀蘭山村鎮(zhèn)銀行2016年校園招考工作人員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

  (3)所在高校教務處和院系出具的學歷證明原件(統(tǒng)一模板)或學歷、學位證原件;

  (4)本人成績表(加蓋學?;驅W院教務處公章);

  (5)近期生活照電子版(6寸);

  (6)雙學位面試人員需提供兩個學位的證明和成績表。

  3.筆試方式。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4.面試方式。主要從應聘者的舉止儀表、入職動機、專業(yè)技能和應變能力等方面進行測評打分。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確定入圍人員,組織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依據(jù)考試排名進行遞補。

  (五)試用期。

  入圍員工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后,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評,合格的簽定用工合同。

  (六)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試用期合格后,錄用人員填寫《招考錄用員工審批表》,并附學歷(學位)證、網(wǎng)上學歷查詢報告、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六、工作地點

  工作地點為寧夏彭陽賀蘭山村鎮(zhèn)銀行及所轄營業(yè)網(wǎng)點。

  七、工作待遇及相關要求

  錄用人員工資待遇和各類社會保險由寧夏彭陽賀蘭山村鎮(zhèn)銀行按照本單位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工作監(jiān)督

  本次招考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招考工作中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將嚴肅查處。

  招聘咨詢電話:0483-8339799

  監(jiān)督電話:0483-8344917

  九、注意事項(非常重要)

  (一)應聘者對報名時填寫的各項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與事實不符,用人單位有權取消其應聘及錄用資格,由此導致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應聘者的個人信息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開、不退還。

  (二)每名應聘者限報1個崗位。

  (三)請應聘者務必確保通訊暢通,由于通訊不暢造成的影響和后果均有本人承擔。

  (四)招聘過程中各環(huán)節(jié)的通知事項和相關信息均通過本行網(wǎng)站發(fā)布,請及時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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