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南信陽市新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公告(99人)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研究并報上級批準,2016年新縣事業(yè)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9名,現(xiàn)公告如下:
2016年河南信陽市新縣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公告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招聘單位有年齡要求的,按年齡要求,沒有年齡要求的一律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1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間出生;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學歷: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戶籍:招聘單位有戶籍要求的,按戶籍要求,沒有戶籍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戶籍不限,全日制??萍皣页姓J的非全日制本科學歷限新縣戶籍和下列人員:①父母或配偶是新縣戶籍的;②在新縣參加大學生村干部計劃、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和服務貧困縣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規(guī)定的;
7.不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中有關回避制度規(guī)定要求的;
8.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二、報名時間、方法和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27日至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北畈健康大道)。
(二)報名方法及要求
1.報名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從業(yè)資格證(報考崗位有要求的)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每張報名表貼2張),到報名點報名。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主管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報名時填寫《新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審查簽字后,上交考務辦,并按規(guī)定繳納考務費30元。
2.報考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考,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本次公開招聘報名人數(shù)與擬招聘崗位數(shù)的比例應達到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擬招聘崗位數(shù),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此崗位不再招聘,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不符合條件或不愿意改報的,退還所繳費用。
4.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隱瞞、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參加招聘或聘用資格。
5.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6年10月12日到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本人身份證及報名考務費票據(jù)到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