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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塔城市公安局招聘便民警務站輔警102人公告

2016-12-15 14:49  |  塔城市政府門戶網(wǎng)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2016年新疆塔城市公安局招聘便民警務站輔警102人公告已經(jīng)公布,報名時間: 2016年12月14日—12月26日(節(jié)假日不休息,根據(jù)報名情況,可適當順延),筆試時間和地點: 詳見準考證請務必到人事網(wǎng)站核實信息后再進行報名繳費。具體公告內容如下。

2016年新疆塔城市公安局招聘便民警務站輔警102人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公安輔警隊伍,根據(jù)補充輔警人員需求,報經(jīng)市委、政府同意,塔城市公安局擬招聘便民警務站輔警102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聘用待遇

  1 、基本工資標準: 月基本工資標準2824.94元(其中:工資2000元,單位繳納“五金”621.13元,個人繳納“五金”203.81元)。

  2、崗位補貼:300元/月

  3、 學歷工資: 按照聘用人員學歷另計發(fā)工資:大學??茖W歷100元/月、大學本科學歷200元/月、研究生學歷300元/月。

  4、考核獎勵機制: 對聘用六個月以上人員,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發(fā)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冬季取暖費1700元。

  5、其他待遇: 塔城市公安局為聘用輔警發(fā)放服裝,提供食宿,一二級應急響應期間伙食費全額補助,其他期間按照6元/天/人標準繳納伙食費。

  6、增發(fā)值勤補貼及提高社會保險待遇的標準另行制定。

  二、招聘條件

  1、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12月10日至1998年12月10日期間出生);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tǒng)一,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6、具有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7、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8、復轉軍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報考城區(qū)輔警年齡可放寬至38周歲)、警校畢業(yè)生凡符合招聘條件的直接進入政審和體檢環(huán)節(jié)。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4、本人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在境內外從事分裂祖國活動或邪教組織成員的;

  5、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6、已納入財政聘用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崗位數(shù)量及崗位代碼

  崗位詳見(附件1)

  四、招聘原則

  1、堅持德才兼?zhèn)涞脑瓌t;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3、堅持就地聘用、就近使用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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