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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貴州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公告

2017-01-11 11:07  |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貴州省關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和《貴州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精神,按照教育部關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工作安排,現(xiàn)將我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及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時間

  3月11日(星期六)。貴州省2017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所有類別、科目均采用紙筆考試方式進行,每場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二、考試科目及日程安排

時間 / 類別 3月11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下午 16:00-18:00
幼兒園 綜合素質(幼兒園) 保教知識與能力 ——
小學 綜合素質(小學)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
初級中學 綜合素質(中學) 教育知識與能力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高級中學
中職文化課
中職專業(yè)課 ——
中職實習指導

  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科目;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科目。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三、筆試對象及條件

  貴州省內(nèi)所有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均需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4.申請人的戶籍或人事關系在貴州省。

  5.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依照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要求,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以上學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即在貴州省普通高校就讀的三年級以上學生可在我省報考。其中高職院校在校學生須在畢業(yè)的學年度方可報考(三年制高職在三年級可報考,兩年制高職在二年級可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nèi)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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