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事業(yè)單位成都鐵路局校園招聘應往屆生公告(453人)(2)
2.資格初審。我單位根據(jù)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交材料進行資格初審,擇優(yōu)確定進入考核范圍人員。資格初審未通過人員恕不通知。
3.考核方式。我單位于2月17日在成都鐵路局人才交流網發(fā)布通知,明確考核具體方式、時間、地點等事項。
4.公示和錄用。此次招聘考核總分為100分,按考核成績總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錄用人員。某招聘崗位實際參加考核人數(shù)未達到1:3比例的,擬錄用人員考核成績不得低于本批次招聘其他所有達到1:3比例崗位的最低實際錄用考核成績。
擬錄用人員名單在3月10日前通過成都鐵路局人才交流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應聘人員須在公示期滿后10日內與我單位辦理簽約錄用手續(xù),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簽約手續(xù)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
5.補錄。對因擬錄用人員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未招聘額滿的崗位,我單位將在同類崗位未被錄用且在報名時填報服從調配崗位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調劑,直至額滿或具備錄用條件人員錄完。補錄人員名單在成都鐵路局人才交流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四、注意事項
1.本批次招聘一律采取應聘人員本人網上報名的方式,不接受上門、電話、傳真、郵件等其他方式報名。
2.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班,面試不收取費用。
3.應聘人員須在招聘期間保持本人手機暢通,凡因應聘人員通信不暢造成的后果,本單位不承擔責任。招聘過程中,凡未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者,恕不通知。
4.我單位依據(jù)崗位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對本人填報信息、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5.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
6.成都鐵路局人事處保留對招聘公告及附表中各項要求的最終解釋權。
7.咨詢電話:028-86439152、86437294、86430220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附表:2017年成都鐵路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信息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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