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德州市慶云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186人公告
2017年德州市慶云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186人公告已經發(fā)布,報名時間: 2017年2月6日至2月10日,報考前請到官網核實信息在進行報考繳費:
2017年德州市慶云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186人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我縣事業(yè)單位人員結構,提高事業(yè)單位人員素質,促進全縣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yè)又好又快發(fā)展, 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魯人社發(fā)〔2015〕6號)的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2017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6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見附件),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二)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
(三)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2月6日以后出生);
(四)限制戶籍的崗位,須具有慶云戶籍的畢業(yè)生報考(含當地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含試用期);我縣公開招聘的后備教師;我縣醫(yī)院公開招聘的備案制管理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能用已取得學歷學位報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六)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的單位;
(七)招聘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資質及證書(含海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聘人員均須于2017年2月6日之前取得,其中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所有資格、資質及證書(含海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書)須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查詢、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一)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 2017年2月6日9:00至2月10日16:00
查詢時間:2017年2月6日11:00至2月11日16:00
繳費時間: 2017年2月6日11:00至2月12日16:00
(二)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慶云縣人社局網站(www.qyxrsj.gov.cn)考試考務欄報名入口,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待審期為2個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資格初審:招聘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含節(jié)假日),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
(四)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慶云縣人社局網站考試考務欄報名入口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慶云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參加面試時使用)。筆試考務費40元。
擬享受減免公共科目考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網上繳費后于3月20日前攜帶《慶云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到政務服務中心(B座705房間)辦理確認減免手續(xù)。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
(五)定向崗位:根據省市有關規(guī)定,由我省招募和選派的在慶云服務(或具有慶云戶籍)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其中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僅限2012年選聘人員)報考的;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復學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且是我縣接收的大學生退役士兵,3年內(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不能再報考定向招聘崗位。
(六)上述符合定向招聘的考生進行面試資格審查時還需攜帶相關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畢業(yè)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材料、具有慶云戶籍的基層項目生攜帶戶口本);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攜帶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退役證于資格審查時到政務服務中心(B座819房間)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