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考試大綱(2)
四、作答要求
應考人員在作答前,應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在答題卡(紙)上指定位置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并用2B鉛筆將“準考證號”下面對應的信息點涂黑。
(一)《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應考人員必須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作答在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
(二)《申論》和《綜合應用能力》
應考人員必須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在專用答題卡(紙)指定題號的指定位置內(nèi)作答,用鉛筆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內(nèi)作答的一律無效。答題不得使用涂改液。
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公務員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