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寧德市直中小學遴選教師9人公告(2)
五、面試
公開遴選面試工作由寧德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一)面試內(nèi)容及成績:主要內(nèi)容為專業(yè)素養(yǎng)(基本技能、片段教學、答辯等)和綜合素養(yǎng)(即興表達、臨時答問等),滿分為100分。
(二)面試人員比例確定:根據(jù)與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所報學校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的1:3確定入闈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棄權(quán)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入闈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前本人必須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各種證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2017年寧德市市直學校公開遴選在職教師報名表》(一式三份)和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4張,在規(guī)定時間(另行通知)到所報學校確認,不能按時提供相關(guān)原件或與網(wǎng)上報名時填報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試入闈資格,并按該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入闈面試人選,各崗位入闈面試名單和各種原件的確認時間及面試的時間、地點、辦法、細則等將在寧德教育網(wǎng)(www.ndedu.gov.cn)公布。
(三)其他說明: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含60分)以上為合格;如果個別崗位入闈面試的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面試成績7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不能聘用。參加面試人員必須隨帶筆試時的《準考證》、《身份證》。
六、遴選總成績計算
招聘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總成績按百分制換算后按40%(保留兩位小數(shù))計入遴選總成績,合格的面試成績按60%(保留兩位小數(shù))計入遴選總成績。若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總成績排名;若筆試總成績相同則按《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排名;若《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還相同則進行面試加試。
七、體檢、考核和聘用
體檢、考核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按每個學校遴選崗位計劃數(shù)1:1比例,根據(jù)遴選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不能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寧德教育網(wǎng)上公示一周,無異議后按寧委辦〔2011〕90號文件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其他事項
每個學校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筆試報名審核通過人數(shù)原則上須達到1:3(含1:3)以上方可開考。對少數(shù)崗位公開報名后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須市教育局同意方可開考。
面試成績、擬定體檢、考核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將在寧德教育網(wǎng)上發(fā)布。
本文未盡事宜,由寧德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寧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0593-2915658
寧德師院附小 0593-2822545
寧德市高級中學 0593-2822078
附件下載:
寧德市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