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省平頂山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簡章(111人)(2)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平頂山市人事人才網站和平頂山市干部考試中心網站發(fā)布招聘簡章。
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apds.lss.gov.cn:81)、平頂山市人事人才網(http://www.pdsjob.cn)和平頂山市干部考試中心網(http://www.pdsgbks.com)為本次招聘指定網站,有關招聘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fā)布,請各位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網站更新信息。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通過以上指定網站均可報名。
1.提交報名申請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如報考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以及弄虛作假,在面試資格確認時將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于 2017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7:00期間,登錄指定網站,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點擊“2017年平頂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無變形,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將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
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務必妥善保管。
2.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工作人員于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后2日內對報考人員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于 2017年7月11日至 7月13日期間,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 2017年7月12日17:00之前,未進行報考申請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2017年7月12日17:00之后,未進行報考申請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人員應在 2017年7月12日17:00之前,按要求補充或更換,并及時提交。
確認通過資格初審后需用A4紙下載打印《2017年平頂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式2份,以備面試使用。
4.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于資格初審通過之后至 2017年7月14日17:00期間,通過指定網站繳納筆試考務費共計60元/人(報考人員須準備銀聯(lián)卡,開通網上銀行功能并存入足夠繳費的金額),未按期繳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5.網上打印準考證
已確認繳費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7月26日9:00至 7月28日18:00期間,登錄指定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A4紙)。
6.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須一致。
7.各擬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應核減或取消擬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不愿重新選報或資格條件不符合其他崗位的,退還已繳納的筆試考務費。
8.參加我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或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我省招募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且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大學畢業(yè)生、退役大學生士兵(系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tǒng)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從我省入伍,服現(xiàn)役期滿退役的士兵,含畢業(yè)學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間取得學歷的;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tǒng)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在校期間從我省入伍,服現(xiàn)役期滿退役后復學取得學歷的退役士兵;從我省入伍,服現(xiàn)役期間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加5分的優(yōu)惠政策。符合條件的考生,于2017年7月17日至7月18日8:00—18:00期間將有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提交到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新城區(qū)行政審批中心五樓526房間)。逾期不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享受優(yōu)惠政策。
提交材料:
(1)《2017年平頂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加分申請表》(附件2);
(2)“大學生村干部”提交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點擊下載)
(3)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特崗教師、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提交相關證書。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提供虛假信息或實際情況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招聘(錄)工作不良行為記錄,5年內不得參加政府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招聘(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