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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麗水市云和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51名公告

2017-07-11 10:41  |  浙江人事考試網(wǎng)  |  責編:admin 點擊收藏

  2017麗水市云和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51名公告規(guī)定,本次浙江事業(yè)單位招聘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5日24時止。

  2017麗水市云和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51名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相關政策,結合云和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教師51名(其中公辦事業(yè)編制44名,民辦事業(yè)報備員額7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專業(yè))、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云和縣2017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需求計劃表》(簡稱《需求計劃表》),請登陸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fā)布網(wǎng)站“通知公告”欄或“公示公告”欄查詢:

  云和教育網(wǎng):http://www.zjyhedu.org/SiteManager/yhjyj/index.aspx;

  云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yunhe.gov.cn/bmzt/yhrs/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yè)。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工作服從組織分配。

  3.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縣學科帶頭人及以上在編在崗教師可放寬到1977年1月1日以后),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

  4.具備與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符的學歷、專業(yè)、戶籍、教師資格等條件(戶籍關系以2016年12月3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jīng)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同時取得國家教師資格證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者和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可視同取得教師資格證)。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尚在禁考期限內(nèi)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屬于《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不得錄用人員不宜報考。

  6.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需求計劃表》為準。

  三、招聘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yōu)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15日24時止。

  2.報名方式:采用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報考人員自行到云和教育網(wǎng)通知通告欄中的公告附件下載相關表格,填好網(wǎng)上報名表(附件2)發(fā)送至385165643@QQ.com。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 2017年7月15~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2.資格審查地點:云和縣教育局人事科(浙江省云和縣城北路2號)。

  3.資格審查辦法: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人員須提交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3),以及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和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外縣在職教師報考還須提供任教地方教育主管部門同意的報考證明。

  4.注意事項:(1)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作自動放棄處理;(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3)報考人員不能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同時,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4)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三年內(nèi)不得參加本縣組織的相關考試。(5)本次教師招聘免交考試費用。

  5.計劃核減與再次報名辦法: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其中初中社會、中小學語文、中小學數(shù)學、中小學英語、中小學信息技術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數(shù)2倍的),將按比例分別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的招聘計劃,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發(fā)布網(wǎng)站予以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可再次報考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否則,視作放棄再次報名。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7年7月17日下午,具體安排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內(nèi)容:筆試科目為《公共內(nèi)容》和《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共內(nèi)容》20分,主要考查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專業(yè)知識》80分,主要考查應聘者的相應崗位專業(yè)知識水平)。

  筆試用時為120分鐘,其中語文學科的筆試用時為150分鐘。

  4.注意事項:應聘者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nèi)的身份證,并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否則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

  (四)技能測試

  1.入圍技能測試人員確定:報考職高電子商務、中小學信息技術、小學音樂、小學美術、學前教育、民辦學前教育1、民辦學前教育2崗位的人員需參加技能測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分別按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技能測試對象,如果比例不足的,則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技能測試對象。

  2.技能測試時間地點:時間為2017年7月19日,具體安排見技能測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nèi)的身份證,并按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技能測試。

  3.技能測試內(nèi)容:主要考查應聘者的相應專業(yè)技能操作水平,滿分為100分。技能測試項目安排如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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