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省深圳市公務員考試報考指南(6)
42.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深圳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參加深圳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招考過程中,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報考人員應當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深圳市2019年公務員的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或錄用人選。
43.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怎么確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哪些?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jù)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規(guī)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計委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fā)的《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wèi)生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guī)定的相關職位(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錄用公務員,其相關項目應按照該標準執(zhí)行;未作規(guī)定的職位或項目,體檢標準仍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其他部門招錄公務員,都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44.對報考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的人員是否有身高或體重要求?
沒有。報考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人員須體能測評,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要求。
45.對報考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的人員視力有何要求?
根據(jù)《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的人員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的,不合格。
報考法醫(y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wǎng)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shù)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網(wǎng)絡安全與執(zhí)法、痕跡檢驗、刑事技術、監(jiān)管場所醫(yī)學類職位、司法行政部門獄醫(yī)、心理矯正類職位的人員,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的,不合格。
46.哪些情況要復檢,復檢程序是什么?
體檢醫(yī)療機構和體檢醫(yī)師根據(jù)體檢項目的特點,區(qū)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忌鷮Ψ钱斎?、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前,體檢實施機關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必要時,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體檢對象重新進行體檢,但應報經(jīng)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不受時間和體檢次數(shù)的限制。
四、其他
47.若某職位報考人數(shù)小于面試名額或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小于面試名額,該職位是否會被取消或削減招考名額?
若職位報考人數(shù)小于面試名額或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小于面試名額,均不會取消職位或削減招考名額,只要職位有人報考都將正常開考。
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小于面試名額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48.資格復審、考察主要有哪些內(nèi)容?
資格復審、考察是對考生資格條件認定核實的關鍵環(huán)節(jié)。考察要按照好干部的標準,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明確把是否忠誠黨和人民、是否具有堅定信念、是否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作為公務員錄用首要標準。對政治上不合格的,堅決“一票否決”。考察的主要內(nèi)容包括考生身份、報考資格條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財務狀況、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要全面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核實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個人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要注意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對反映的問題要真查細查,要據(jù)實寫出考察材料??忌窗匆?guī)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考察及提供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錄用資格。
49.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50. 如何了解各招錄機關的工作職責及機構設置等情況?
各招錄機關的有關情況見深圳政府在線信息公開欄目(網(wǎng)址:http://www.sz.gov.cn/cn/xxgk/zfxxgj/jgsz/)或撥打招錄機關咨詢電話了解。
51.本報考指南適用范圍是什么?
僅適用于本次考試錄用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