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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招聘優(yōu)秀教師公告(21人)

2019-08-16 17:55  |  呼和浩特人事考試信息網  |  責編:何妍 點擊收藏

  2019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招聘21名優(yōu)秀教師簡章

  隨著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結合我?,F(xiàn)有教師隊伍現(xiàn)狀,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現(xià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優(yōu)秀教師,具體事宜如下:

  一、學校簡介

  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由內蒙古師范大學和玉泉區(qū)人民政府合作創(chuàng)辦,是市、區(qū)兩級政府著力打造的一所市直屬優(yōu)質公辦寄宿制普通完全中學。

  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2014年籌建,2016年9月正式開學。學校占地面積245畝,建筑面積11.7萬平方米。

  學校管理本著嚴、精、細、實的思路,堅持走質量立校、科研興校、文化強校之路,大力推進學校的發(fā)展,依托內蒙古師范大學先進的管理經驗、科研成果,借助兄弟學校豐富的辦學經驗、成熟的師資培訓等資源優(yōu)勢和品牌影響力,以小班化教學模式為辦學特色,校園環(huán)境優(yōu)美、教學設施先進、管理嚴格、師資隊伍優(yōu)秀,教學成績優(yōu)異,目前綜合實力已躍居全市前列,成為呼和浩特市教育界異軍突起的一顆耀眼的新星。先后被評為“中國百強中學”、“呼和浩特市中小學特色學??萍夹@”,被授予“內蒙古詩教先進單位”、“內蒙古國學研究會教育基地”,榮獲“玉泉區(qū)政府教育教學管理特別獎”,在2019年高考中,我校2016級學生取得了極好的成績,引起社會極大關注,享有良好社會聲譽。在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內蒙古師范大學、玉泉區(qū)人民政府大力支持和全校師生的不懈努力下,我校必將成為自治區(qū)一流、全國知名的品牌名校。學?,F(xiàn)有教師172人,2019年擬招聘骨干教師21人。

  二、招聘崗位

  各學科共招聘21人,具體崗位見附件。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儀表端莊。

  2.政府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3.教學崗位招聘條件

  (1)全國范圍內具備中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的同時榮獲旗縣級以上學科帶頭人或盟市級及以上教學能手、省級及以上基本功大賽獲得者、盟市級及以上優(yōu)秀班主任或優(yōu)秀教師稱號之一的中學教師。

  (2)具備符合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且任現(xiàn)職以來一直在教學一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3)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且專業(yè)對口。年齡在40周歲以內(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教齡6年以上;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可放寬至教齡5年以上(教齡以入職履歷表為準)。

  (4)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級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內(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美術教師除具備以上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賹I(yè)要求:美術學類(美術學、繪畫、雕塑)專業(yè);

 ?、谟兄笇W生參加國家級美術類競賽經歷,指導的學生獲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或本人獲得過省級及以上美術類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6)音樂教師除具備以上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條件:

  ①專業(yè)要求:音樂(聲樂)專業(yè),具有合唱指揮經驗,擅長西洋管樂或民樂。

 ?、谟兄笇W生參加國家級音樂類競賽經歷,指導的學生獲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或本人獲得過省級及以上音樂類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

  4.信息技術教師(創(chuàng)客教育方向)崗位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內(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專業(yè)方向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或軟件工程,英語四級以上水平,具備信息技術教師資格證書,具有中學二級及以上職稱;

  (2)有指導學生參加國家級科技競賽經歷,指導的學生獲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或本人獲得過教育部門、科技部門或計算機學會、電子學會組織的省級及以上大賽相關獎項。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呼和浩特市地區(qū)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4.現(xiàn)役軍人、在職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以及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人員);

  5.報考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

  (1)凡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請登錄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hhpta.org.cn),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本簡章和《崗位表》,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名與參加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人員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面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2)報名時間:8月19日10:00-8月21日17:00

  2.報考資格的初審

  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8月19日10:00—8月22日12:00。

 

  (二)資格復審

  1.報名結束后,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篩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人員不足1:5比例的,直接進入資格復審。對通過資格初審人數(shù)較多的崗位,可采用由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榮譽排序的方式按照1:5比例篩選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或者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排序原則:第一步按榮譽發(fā)證機關的級別:省(自治區(qū))級>市級>旗縣級;第二步按榮譽稱號: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教師;第三步按學歷: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按第三步排序結束后仍出現(xiàn)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2.用人單位將于8月23日18:00前電話通知進行資格復審人員。未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3.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須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驗證期應在現(xiàn)場審核確認結束前有效)。

  (4)居民二代身份證(護照)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與參加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5)教師資格證書。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

  (7)職稱證書、榮譽證書及相應授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8)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屬于呼和浩特市地區(qū)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等情況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1.對符合資格的應聘教師,由專家組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測試含試講、面試兩部分,總分為100分,試講占80%,面試占20%,面試包括說課和現(xiàn)場答辯)。

  2.通過資格復審人數(shù)達到3:1的學科,以試講成績80分為最低控制線,按綜合成績擇優(yōu)錄取;未達到3:1的學科,以綜合成績80分為最低控制線擇優(yōu)錄取。

  3.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結束后,由人社部門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考核的人選,并在測試場地進行公布。

  4.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通過試講成績高低排序;試講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按說課成績高低排序,按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的人選。

  (四)體檢和考核

  1.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進行。

  對于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2.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己税凑盏虏偶?zhèn)涞臉藴剩鶕?jù)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xiàn)實表現(xiàn)、個人誠信、報考資格條件的真實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被考核對象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報考人員應在30日內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示和聘用

  1.對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由人社部門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期限為5個工作日。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相關程序,由人社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擬錄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在招聘工作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引進結果的,責任自負。

  五、相關待遇及要求

  (一)列入事業(yè)編制,享受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同等標準的工資福利待遇及相關社會保障待遇。

  (二)在原單位已納入事業(yè)編制管理的,按原單位聘用的崗位進行聘用,其中,具有中、高、正高級職稱,且在原單位未聘任到相應崗位的人員,可直接聘任到中級十級崗位或高級七級、四級崗位。

  (三)學校為聘用人員提供單身教師公寓。

  (四)優(yōu)先安排錄用教師的子女入學。

  (五)學校與錄用人員簽定聘用合同,六年內不得因個人原因提出調動申請或脫產考研。

  六、咨詢事宜

  咨詢部門: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

  咨詢電話:15661121023(郭老師)、13347108820(王老師)、15947319215(董老師)、15661282787(阮老師,信息技術教師崗位咨詢)、13384898156(李校長)

  咨詢時間: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聯(lián)系人:董老師(15947319215)

  電話(傳真):0471-3824569

  七、其他事宜

  資格復審通過后,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本簡章由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崗位表

  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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