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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新疆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州直機關(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2019-09-09 14:50  |  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  |  責編:徐珂 點擊收藏

  為建立來自基層的干部培養(yǎng)選拔機制,優(yōu)化自治州州直機關及事業(yè)單位干部隊伍結構,努力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根據《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試行)》和《自治州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集聚愛國愛疆奉獻博州人才隊伍的實施意見》(博州黨發(fā)〔2018〕13號)文件精神,現就2019年自治州州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縣(市)及以下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在編在崗的擔任科級領導職務或二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公務員和工作人員;縣(市)及以下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中在編在崗管理崗八級或專業(yè)技術職務八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可報名參加事業(yè)單位職位的選調;符合調任規(guī)定及資格條件的科級干部和專業(yè)技術干部,可報名科級領導職位的選調。

  州外在編在崗、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也可報名。

  (二)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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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齡符合選調崗位要求。

  4.報名人員現任職務職級須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職務職級層次范圍。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擬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年限(含試用期)和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9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曾因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被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2.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4.未滿國家和自治區(qū)規(guī)定的服務期限或對公務員轉任有其它限制性規(guī)定的。

  5.通過公開選調、公開選拔等競爭性選拔方式任職未滿3年的。

  6.報名者不得報考與選調機關干部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職位。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政審、面談考察、確定人選、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2019年9月9日在博州賽里木湖網-博爾塔拉黨建網(www.bzdjw.com)和“博州黨建”微信公眾號同步發(fā)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9月9日-16日。

  2.報名地點:自治州黨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州直綜合樓2號樓三樓3083室)。

  3.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和組織推薦的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1)自行下載打印《2019年自治州州直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或《2019年自治州州直黨群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和2019年自治州州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政審表》(以下簡稱《政審表》);報名人員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經所在單位審核填寫推薦意見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推薦表》、《政審表》報縣(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核蓋章。自治州各級各單位原則上不得限制干部報考。

  (2)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報名推薦表》、《政審表》、學歷學位證書以及證明選調職位要求條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符合加分條件的,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至自治州黨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三)政審

  1.時間:2019年9月17日-22日。

  2.政審方式:報名人員所在單位黨委(黨組)要發(fā)揮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根據干部平時表現作出政審結論性意見。報名人員資格審查和政審通過后,根據本人提供的《政審表》、相關證明材料,由自治州黨委組織部審查核實確定其得分項,所有得分項累積即為政審成績。政審加分主要有以下內容:

  基層工作年限:每在縣(市)直機關(單位)工作滿1年加1分、每在鄉(xiāng)鎮(zhèn)(場)、街道(社區(qū))工作滿1年加2分;

  學歷:研究生畢業(yè)(具有學歷證書)、“雙一流”高校大學本科畢業(yè)分別加5分、3分;

  年度考核:參加工作以來每評定1個優(yōu)秀等次加5分;

  表彰獎勵:年度獲縣(市)、地(州)、自治區(qū)黨委和人民政府(含國家部委)、國家級表彰獎勵分別加2分、4分、6分、8分,同時表彰的按高分核算,不累積。

  (四)面談考察

  1.時間:2019年9月24日-30日。

  2.面談考察比例及方式:此次選調不設筆試環(huán)節(jié)。面談考察人選按照政審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談考察人選與擬選調職位人數的比例一般為5︰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選調職位,選調機關經與自治州黨委組織部協(xié)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選調職位,取消該職位或納入調劑職位。

  面談考察由選調機關負責??疾觳扇€別談話、民主測評、集體面談等方法進行,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突出政治素質考察,全面準確地對考察對象作出評價。

  考生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干部檔案。

  面談考察環(huán)節(jié)產生的空缺職位,自治州黨委組織部商選調單位及考察合格的未入選人員,按照政審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再次匹配崗位,促進選調工作取得實效。

  (五)確定人選、公示

  1.時間:2019年10月1日-12日。

  2.確定擬選調人員。由選調機關黨委(黨組)綜合政審、面談考察情況和職位需求,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為保證選調工作質量,對經過嚴格考察、確無合適人選的崗位,可以空缺。

  3.公示。由各選調機關單位分別在本機關單位和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辦理相關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經審批各選調機關單位到自治州黨委組織部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問題經調查核實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

  咨詢電話:0909-2318820、2318501

  監(jiān)督電話:0909-2318453

  附件:

  1.2019年自治州州直機關面向基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2. 2019年自治州州直黨群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面向基層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3.2019年自治州州直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4.2019年自治州州直黨群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

  5.2019年自治州州直機關(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政審表

  6.國家教育部門最新版高等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網址鏈接

  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員會組織部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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