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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條件

2020-07-19 09:57  |  華圖在線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2020年河北省公務員公告已出,以下為報名條件:

  招錄的范圍和條件

  (一)范圍和對象。從符合條件的以下人員中招錄:

  1.高等院校2020年普通類應屆畢業(yè)生。

  2.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

  3.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且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要求具有此證書職位的人員。

  4.具有河北省常住戶籍或高考生源地為河北省的其他人員,戶籍以報名首日(2020年7月22日)戶口所在地為準。“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可視為具有其服務地、服役地戶籍;報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北省常住戶籍的,報考者可視為具有其戶籍。

  以下人員不在招錄范圍:現(xiàn)役軍人,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類在讀學生(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除外)。

  (二)資格和條件。報考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22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9年3月1日后出生)。其中,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89年3月1日后出生),應屆碩士及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4年3月1日后出生);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jiān)獄、戒毒所、管教所一線干警職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89年3月1日后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報考獄醫(y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4年3月1日后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國人部發(fā)〔2005〕1號文件印發(fā)、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文件修訂)。其中,報考公安、監(jiān)獄、戒毒所、管教所人民警察職位以及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等職位的,還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人社部發(fā)〔2010〕82號文件印發(fā))。另外,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須達到體能測評標準(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印發(fā))。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

  8.具備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具體資格條件(見《招錄職位及報考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具體為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的“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三)部分職位條件的說明

  1.職位條件中“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是指:2020年度當年服務期滿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選聘的任職3年以上、考核稱職以上的在崗大學生村官)”“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名單由省級主管部門提供。

  2.職位條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以下兩類人員:一是從河北省應征入伍、2019年服役期滿退出現(xiàn)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學期間從河北省應征入伍、服役期滿退出現(xiàn)役后復學,2020年應屆畢業(yè)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學??埔陨蠈W歷的退役士兵。

  3.職位條件中的“縣鄉(xiāng)事業(yè)編制人員”是指:本縣縣鄉(xiāng)事業(yè)編制(不含學校、醫(yī)院)在崗滿5年人員,在崗計算時間截至2020年7月。

  4.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jīng)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jīng)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鶎庸ぷ鹘?jīng)歷計算時間截至2020年7月,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他有工作經(jīng)歷要求的報考資格條件,工作經(jīng)歷時間計算方法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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