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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信縣2021年縣政府部門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44人)

2021-12-20 17:09  |  崇信縣人民政府  |  責編:華圖小編 點擊收藏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申請,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審查,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為政府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計劃為縣政府決策咨詢服務中心等33個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44人(詳見附件1)。其中事業(yè)干部31人,項目人員13人。

  二、選調原則和辦法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通過考試、考察擇優(yōu)選調。

  三、選調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選調范圍為各鄉(xiāng)(鎮(zhèn))、縣工業(yè)集中區(qū)管委會、縣直各單位在職一般干部(含服務期滿已轉正的各類項目人員,不含教科、衛(wèi)健系統(tǒng)專業(yè)技術人員和自收自支人員)。鼓勵符合條件的項目人員,通過選調考試,納入事業(yè)編制管理。

  (二)選調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試用期滿轉正定級人員,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jīng)歷(2019年11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未滿年度)。

  3.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工作能力和任職經(jīng)歷等資格條件。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1年12月21日至24日,共4個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報名地點:報考縣政府決策咨詢服務中心選調崗位的人員,在統(tǒng)辦樓322辦公室報名。報考其他選調崗位的人員,在縣人社局(縣城新西街183號)四樓會議室報名,每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抽調1人參與報名工作。

  3.報考人員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填寫《崇信縣2021年縣政府部門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4)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后原則上不允許更改崗位。報考人員提交有關信息應全面、準確、有效。若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4.資格審查。報名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確認其考試資格,發(fā)給《準考證》;審查不合格的,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并退回報名資料。《準考證》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

  (二)考試

  1.筆試。筆試開考比例為1:3(選調計劃人數(shù)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比),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jīng)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取消、合并或減少該職位選調計劃,并在崇信縣政府網(wǎng)站公布。取消選調計劃的,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按照選調資格條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為綜合類試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2.面試。按各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選調計劃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比例的,經(jīng)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若仍達不到的,可減少、合并或取消該選調職位。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實行百分制,主要考察考生與選調崗位的匹配性、綜合分析能力、計劃協(xié)調能力等。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加試。對報考縣政府決策咨詢服務中心選調崗位且進入面試的人員,由縣政府辦公室組織進行加試,主要了解掌握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公文寫作能力。

  4.成績計算。

  (1)參與加試人員最終成績按照(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60%+加試成績×40%計算確定;

  (2)不參與加試人員最終成績按照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確定。

  (三)考察。按各職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選調計劃人數(shù)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偝煽兿嗤瑫r,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者,按最終成績排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體檢 。由選調單位決定是否對擬選調人選進行體檢。如需體檢,根據(jù)考察結果,按選調計劃等額確定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出現(xiàn)不合格者,按最終成績排位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五)公示。各選調單位主管部門根據(jù)最終成績、考察和體檢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報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在崇信縣政府網(wǎng)站統(tǒng)一公示5個工作日。

  (六)辦理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交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空缺的計劃不再遞補。

  五、注意事項

  1.崇信縣政府網(wǎng)站是發(fā)布本次公開選調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網(wǎng)站,在整個選調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在上述網(wǎng)站及時關注相關公告、公示、通知等有關信息。

  2.報考人員要認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報名時如實報告近14天外出和身體情況,報名后至考試結束每天上報體溫且禁止外出,要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qū)域人員接觸,應考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

  3.報考人員和相關單位提供的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報考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本次公開選調工作不指定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或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崇信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監(jiān)督檢查

  為確保選調工作的公開、公正、透明,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紀委監(jiān)委和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紀檢組進行全程監(jiān)督。

  咨詢電話:0933-6102326 監(jiān)督電話:0933-6121535

  附件:1.崇信縣2021年縣政府部門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簡表

  2.崇信縣2021年縣政府部門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崇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

標簽: 甘肅    公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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