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糊涂帳
一個男子到一家手杖店去買了一根30元的手杖,付出一張50元的鈔票。店主找不出零錢,就到隔壁小店去競零票。零票兌來,付給顧客20元的找頭,顧客就離去了。隔了一會,隔壁店主慌張地過來說,那張50元的鈔票是偽鈔,手杖店的店主不得不賠了50元。事后,店主覺得很傷心。他算了一下找給顧客20元,又賠給隔壁的店主50元,一共損失了70元。但又一想,顧客只占了50元的便宜,隔壁店主沒有損失,也沒有占便宜。這相差的20元咋回事呢?
其實,當(dāng)手杖店主與隔壁小店沒有發(fā)生經(jīng)濟(jì)往來。手杖店主與顧客的經(jīng)濟(jì)往來是,顧客給小店50元偽鈔,而小店給顧客一根手杖(30元)和20元找頭,計50元。所以,手杖店主損失50元,而不是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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