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貴州省交通運輸廳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隊伍建設,優(yōu)化隊伍結構,不斷提高交通職業(yè)教學水平和交通工程建設科技水平,促進交通事業(yè)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fā)展,根據(jù)《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規(guī)定,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省交通運輸廳決定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副高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高層次專業(yè)教師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為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ldquo;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錄用、公開監(jiān)督。按照編制招考計劃、發(fā)布方案、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錄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人數(shù)
貴州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局10人;
貴州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2人;
貴州交通職業(yè)技術學院28人;
以上合計40 人。具體招聘崗位及招聘條件,詳見《2010年貴州省交通運輸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yè)教師、技術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也可通過貴州省交通運輸廳網(wǎng)站(www.qjt.gov.cn)、貴州人事人才信息網(wǎng)(www.gzrs.gov.cn)查詢。
三、招聘條件
1、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黔人發(fā)〔2005〕4號)要求;
?。?)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職稱、專業(yè)和技能;
?。?)報考年齡詳見《2010年貴州省交通運輸廳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yè)教師、技術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要求。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曾被開除公職的。
?。?)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
報名方式和時間: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www.gzpta.gov.cn)報名。網(wǎng)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報考人員于2010年12月27日9:00—12月30日17: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根據(jù)所報崗位要求,填寫《報名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tǒng)會向報考者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作為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秷竺怼诽顚懶畔⒉徽鎸?、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網(wǎng)上資格初審。2010年12 月27日9:00—12月31日18:00,省交通運輸廳各招考單位對照《招聘方案》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在二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符合資格報名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huán)節(jié)的,該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報考人員可于12月27日9:00—12月31日18: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查詢是否通過報名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應于2010年12月27日9:00——2011年1月1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進行報名確認,并按每人90元繳納報名費。未按期確認及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請于2011年3月14日9:00至2011年3月18日18: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院 0851—6831833、6810676
5、報名要求: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