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源市2010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然引進人才簡章根據《事業(yè)單位公然招聘職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中共濟源市委、濟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人才引進工作的意見》(濟發(fā)〔2008〕22號)要求,經研究,我市決定為部分事業(yè)單位公然引進人才20名?,F制定如下簡章:
一、報名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職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須為國家教育部公布的112所“211工程”院校);
4、經國家教育部認證全球排名在500名以內的國外院校畢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5、市群藝館引進的音樂創(chuàng)作、舞蹈編導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可放寬到中心戲劇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和中國音樂學院;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7、符合擬引進崗位所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年齡等其他條件(詳見崗位設置一覽表);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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