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晉江法院一審以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晉江陳埭男子林某青有期徒刑6年半。去年,林某青從朋友處抄下47名公務員的手機號碼,并向每個人發(fā)短信敲詐10萬元。
“××市長你好,大家都是老朋友,請速匯10萬元到××賬戶內(nèi),戶名為×××。知名不具,望自斟酌,你也不想更多漏子吧。”去年8月24日下午,晉江很多市領導以及公檢法的一把手和副手都接到一條類似敲詐短信,大家紛紛報警。
9月4日晚,林某青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原來,38歲的林某青原在廣西一帶經(jīng)商,因生意失敗而落魄。去年8月份,林某看到朋友有一本通訊錄,便趁朋友醉酒之機,偷偷地摘抄通訊錄上領導的手機號碼。8月24日,林某青試著給名單上的6個晉江市市領導發(fā)敲詐信息,要求他們匯錢到他從一廣西女網(wǎng)友那要來的銀行卡上。但是這6人都置之不理,林某青白等了幾天。
9月1日晚上,林某青給名單上的領導全發(fā)了類似的敲詐信息。據(jù)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林某青總共給47名公務員發(fā)了相同的敲詐短信,欲敲詐總數(shù)470萬元。
林某青交代說,以前看過別人發(fā)短信讓人把錢匯到指定賬戶,想到官場總會有人貪污,便想到用發(fā)短信這種方式應該可以搞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