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德宏州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214人)(4)
十一、其他
(一)報考普通崗位的考生,德宏州(德宏戶籍或德宏生源地)五種世居少數(shù)民族(傣族、景頗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加照顧分5分,計入總分(綜合成績)。
(二)報考普通崗位的考生,德宏州農村獨生子女(由德宏州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提供證明)加照顧分3分,計入總分(綜合成績)。
(三)報考普通崗位的考生,《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加照顧分5分,計入總分(綜合成績)。但報考人員需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fā)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至報名地點審核合格后,方能確定加分。
(四)同時符合上述(一)、(二)、(三)加分條件的,按最高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五)不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優(yōu)先進入體檢、考察程序;少數(shù)民族考生考試成績相同時,優(yōu)先進入體檢、考察程序的順序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頗族、傣族、其他少數(shù)民族;屬于同一民族的考生考試成績相同時,以學歷高的優(yōu)先進入體檢、考察程序;若學歷仍相同,普通招生計劃畢業(yè)生優(yōu)先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六)進行專業(yè)技能測試的崗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以專業(yè)測試成績高的優(yōu)先進入體檢、考察程序;若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仍然相同,按上述第(五)條執(zhí)行。
(七)若按上述規(guī)定仍無法確定的,由中共德宏州委組織部和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確定。
(八)生源地和戶籍(公告發(fā)布之日前遷入)限制,報考人員只需滿足其中一個條件即可(因考入德宏州各大中專院校而遷移戶籍至德宏州的原非德宏州戶籍報考人員視為不符合報考德宏州“生源地或戶籍要求”)。具體要求以崗位表所列條件為準。
(九)截止2017年4月在德宏州服務期滿1年及以上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人員和在德宏州三年聘期滿的特崗教師可按德宏籍生源對待。
(十)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正式報名前,招聘計劃可能會有細微調整,請各位報考人員在正式報名前下載最新的招聘計劃,對照崗位要求選擇適合自己的崗位。
(十一)本次考試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假借德宏州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命題組、歷年命題專家、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二)本公告所附所有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十三)特別提醒考生注意:根據(jù)省人社廳考試時間安排,教師崗位、非教師崗位、定向招聘同時筆試,每名考試人員只能選擇一種考試。
十二、紀律要求
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必須體現(xiàn)“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對不遵守規(guī)定、弄虛作假、考試作弊的考生取消招聘資格,考生五年內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和德宏州組織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對失職、瀆職的工作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該公告未盡事宜,請與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州級主管部門聯(lián)系。該公告及招聘崗位表可在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dhrs.yn.gov.cn/)查詢。
0692-2213725(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業(yè)能力建設與考務科)
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0692-2131106(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692-4151725(瑞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692-7178893(隴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692-8180638(盈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692-6161420(梁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2017年公開招聘德宏州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
特此公告
中共德宏州委組織部
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
【文章來源】http://www.dhrs.yn.gov.cn/Web/Detail.aspx?id=3413